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10-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县政协十五届六次会议第37号提案的答复

 

李寿丽委员、申乾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强房车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结合你们的提案建议,聚焦完善规划与配套设施、明确部门职责与协同机制、细化管理标准、加强宣传引导等重点,统筹各协办单位职能,细化落实各项管控举措,全面提升我县房车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健全联动机制,构建协同管理体系。县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县城区房车规范管理工作,立足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要求,聚焦城区房车无序停放、环境卫生污染、配套设施缺失等突出问题,主动牵头统筹、积极探索规范化管理模式。早在2025年3月,县综合执法局主动对接联动米易县公安局、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米易县交通运输局、米易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攀莲镇人民政府、草场镇人民政府、米易县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就县城区内房车规范管理问题深入探讨,广泛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经多部门联合商讨、集体审议通过,拟定《规范米易县城区旅居车辆管理方案》《关于规范米易县城区旅居车辆管理的通告(试行)》,目前两项制度文件待各单位联合发文正式印发实施。

(二)补齐设施短板,优化基础配套保障。立足“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从源头解决房车无合规停放区域、配套设施不足的核心问题。目前米易县城区有公共停车位2103个,其中道闸停车位800个、路侧停车位1303个。供房车停放的车位位于米易东站停车场,共138个,满足现阶段房车规范停放、临时旅居的基础需求。

(三)规范停放秩序,整治市容通行乱象。一是引导房车规范停放。全县除米易东站停车场外,其余所有城区停车场、路侧车位禁止房车停放,避免房车占用城区车位、消防通道,减少扰民矛盾。二是设置房车禁停公示牌及管理规范告知牌。在经常有房车停放的停车场出入口、路侧停车点位摆放禁停标识和告知牌,清晰告知房车禁停规定及合规停放点位,提前做好停放引导。目前,城区各停车场设置房车禁停公示牌及管理规范告知牌共计7块;米易东站停车场设置房车管理规范告知牌共计2块。三是安排停车收费员现场劝导。对停放在城区泊位的房车车主进行耐心劝导,告知管理要求并指引至米易东站停放,从源头减少违规停放行为,维护城区交通及市容秩序。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以此次提案办理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治成效,细化完善管理举措,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房车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深化部门联动共治。持续压实各部门监管职责,联合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专项整治,打通监管壁垒,补齐管理短板,实现房车停放、通行、环境、安全、运营全链条闭环监管。

二是持续完善规划与配套设施。攀莲镇、草场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米投集团等立足职能职责,合理充分利用已征收未利用地、停车场等资源,盘活县域闲置资源,科学规划建设房车营地,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实现房车集中规范管理。

三是健全常态化宣传引导。在房车营地入口、服务区等显著位置设置明显标志标识;县文广旅局利用阳光米易、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渠道持续开展房车管理政策、文明旅居、安全出行宣传,引导广大房车车主自觉遵守房车管理规定,营造政府监管、部门协同、群众自律的良好治理氛围。

感谢你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宝贵建议。

 

 

                   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9日

 

审核: 米建军   责任编辑: 马海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