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2-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陈启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商品房建筑设计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部分商品房结构设计不合理(如卧室过大而厨房过小)”的问题。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县自然资源规划局未来在规划方案审批阶段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一是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和《四川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增设户型合理性专项审查环节,指导设计单位结合实际生活需求提交功能区面积比例分析,动态优化空间布局;二是建立专家咨询机制,组织规划、建筑领域专家对典型户型开展技术评审,并通过多渠道征集部门、公众意见,协同开发商和设计单位针对性优化方案。我局将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做好意见征集工作。

  二、针对提案中提到的“部分开发商利用可拆除空间增加实际建筑面积”的问题。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将在方案审查中强化以下管控:一是依据《攀枝花市建设项目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23版)》加强面积计算指导,对阳台、飘窗等部位设计进行重点核查,动态评估“可拆除空间”合理性;二是配合建立批后监管联动机制,在建设过程中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规划核查,对设计变更等情况及时跟踪指导,维护规划实施的严谨性。我局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监督检查。

  三、针对提案中提到的“建筑设计未充分考虑燃气排气孔、空调管道孔等实际需求”的问题。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在规划许可环节将积极引导优化设计:一是要求设计单位按《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预留相关孔位,并在方案中专项说明设计依据;二是指导孔位布局避让承重结构(如现浇横梁),同时结合建筑立面整体美观性提出优化建议,为后续装修提供更合理的基础条件。我局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类规范开展监督检查。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与协办单位沟通对接,做好政策衔接和技术支持,动态跟踪方案落地情况,及时完善管理措施。感谢陈启军委员对我县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的关心与建议,我们将以更开放的态度吸纳意见,共同推动商品房设计品质提升;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此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审核: 李清录   责任编辑: 徐铭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