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对县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民宗局 发布时间:2025-10-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雷添、杨玉奇、罗文杰、李贵军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米易县实行彝族年火把节休假政策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们对米易县民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长期以来,全县干部群众要求将彝族年、火把节列入重大节日放假的呼声很高,期盼很大。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论证,并做好了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认真专题研究
组织了专题会议研究,明确牵头分管领导,并成立专项工作组,及时组织人员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24年11月10日第四次修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石棉、北川等县(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的通知》(川府发﹝1996﹞1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对我县彝族及其它民族共过火把节、彝族年的传统民俗进行了深入调研;对我市其他区县(如仁和区、盐边县)火把节、彝族年放假的落实、取得的效果等情况作为借鉴参考;同时认真对县政协委员的提案内容进行可行性、可操作性等进行分析研判。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米易县作为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推动彝族年、火把节休假政策的实行是非常必要的,是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传统和风俗习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传承民族传统节日,促进各族人民团结、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
二、积极推动,纳入重要议题
为推动县政协委员的提案落实落地并见到实效,我局积极向县人民政府提交了《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实行彝族年、火把节休假政策的请示》等文件,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支持,纳入县政府重要议题,并于2025年4月29日县政府第七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建议落实情况
2025年5月30日,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彝族年”“火把节”放假安排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从2025年起,将火把节3天(农历6月24日、25日、26日)和彝族年3天(公历11月20日、21日、22日)规定为每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统一节假日,共放假6天,如遇双休日则提前或顺延”。2025年7月19日至20日,将在县城举办米易县首届“多彩火把节”民俗文化系列活动,全县各族人民共同庆祝“火把节”,大力传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广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从今年起,你们的提案转化为我县具体政策,并将得到全面落实,切实为全县各族干部群众带来福利福祉。
米易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