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9-1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委员们: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行政监督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宣传,积极正面引导
加强《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引导业主主动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让业主和物业企业形成和谐互助的氛围,共同管理好小区,从而提升小区的居住品质。2023年我局共开展物业管理培训3次,组织赴外地物业管理考察2次,2024年已组织物业管理培训一次,全年预计组织培训2到3次。
二、加强指导,提升管理水平
我县共有物业小区43个,成立业委会34个,前期物业9个,达到业委会成立条件的均已成立业委会。2023年9月,我局组织召开物业管理培训会,要求各乡镇按照《攀枝花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的规定,在未达到业委会成立条件的小区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为行使业委会的职责,协助监督管理部门和物业公司开展相关工作。下一步,我局将强化指导,督促乡镇和社区尽快成立业委会或物管委,提升小区的管理水平。
三、加强监管,督促履职尽责
我局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加大对物业企业行业监管,将信访投诉高、矛盾纠纷多的小区物业公司纳入重点监管。加大日常检查、抽查、暗访力度,对照《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内容加强对物业企业考核力度,对物业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通过约谈、通报、扣分、处罚等方式加大惩处力度,确保物业服务质量有所上升。2023年,我局开展物业企业考核5次,日常监督检查30余次。对服务好和差的物业企业累计通报8次、约谈7次、被扣分13家次。2024年,我局开展物业企业考核1次,约谈物业企业2次,针对服务质量差的物业企业和履职不到位的业委会,要求乡镇重新成立业委会,选聘优质物业企业。
四、择优选择,选聘优质物业
我局积极探索推行排名制,根据《米易县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考核评选办法》,每季度对各家企业的服务项目至少选择一个开展考评,并公示排名情况,对排名前5名进行表扬,对考评分低于70分的进行通报批评、约谈、信用积分扣分处理。在小区更换物业企业时,我局向小区业委会提供各季度物业企业考核排名表,通过公开招标或业委会自行确定的方式,选聘优质的物业企业。2023年我局完成迷昜森林小区物业企业公开招聘工作,2024年指导教师园(一期)完成物业公司选聘工作。
感谢你们对住建事业的关注与支持,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