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24-09-02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公安局对县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近几年涌现出大量流动摊贩,主要集中在海棠花语小区、龙阳丽园小区、绿阳生活广场、河西桥头等城市道路路面上从事水果、蔬菜、餐饮、百货等销售,由于流动摊贩往往通过皮卡车、私家车等交通工具以及简易餐饮加工车乱停乱放在城市道路上,严重影响了交通通行,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也产生大量的生活垃圾,严重影响我县的市容市貌的问题。建议:一是考虑在合适集中的位置设置临时集中交易区并加强管理;二是加强对流动摊贩的治理,加大以路为市、乱停乱放的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实地查看了解情况:2024年3月19日,米易县公安局分管局领导刘飞带领提案经办人尹刚以及该提案的协办单位米易县攀莲镇人民政府、草场镇人民政府、米易县综合执法局、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米易县教育和体育局,与提案负责人陈涛到米易县攀莲镇绿阳生活广场路段、桥西街、草场镇海棠花语小区、龙阳丽园小区实地查看了停车售卖水果、蔬菜、餐饮、百货等小商小贩的经营情况,提案反应的几个小区附近均存在严重的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等情况,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市貌的情况。
(二)制定整治措施:一是由米易县公安局、攀莲镇人民政府、草场镇人民政府、米易县综合执法局、米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县停车售卖水果、蔬菜、餐饮、百货等占道经营的小商小贩进行专项整治。二是由攀莲镇人民政府、草场镇人民政府向党委政府建议规划合理的集中售卖点和交易区。三是由米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强该路段路面管控,特别是对影响通行和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三)整治效果:2024年4月,米易县公安局和协办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攀莲镇政府和草场镇政府联合制定了“联合整治方案”,主要整治以路为市、倚车售卖、电瓶车进公园绿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分三个时间段对城区重点区域依法进行劝导、取缔和处罚。2024年3月至5月底,联合整治情况如下:一是劝导清理以路为市、占道经营的违规人员共25000余起。二是劝导整治倚车售卖、摆摊设点的违规行为3000余起。三是制止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违规驶入公园、健身绿道、广场等违规行为1000余起。
草场镇政府、县市场监管局经和米投公司沟通协调后,将草场镇杨柳湾社区停车场规划出一块空地作为临时售卖点,满足了草场镇海棠花语小区、龙阳丽园小区和一小西校区附近群众购物的实际需求。
攀莲镇政府、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共同协商后在米易县攀莲镇绿阳生活广场内设立了临时摆摊点,满足了附近群众购物的实际需求。
二、下一步工作
继续将米易县公安局和协办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攀莲镇政府和草场镇政府联合制定了“联合整治方案”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开展联合整治,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
米易县公安局
2024年6月19日
(联系单位:米易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812-81906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