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民政局对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9-1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民政局对县十九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1号建议的答复

 

     何勇等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对村(社区)阵地进行修缮和提档升级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村(社区)阵地建设的关心!

  村(社区)党组织和群众活动阵地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发挥着“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村级阵地建设,提高整体配套水平,对于加强基层政权、提高为民服务水平有着积极意义。2007年,全县86个村级办公阵地建设按照全市统一修建图纸修建完成,并实现了全覆盖,基本保证了当时村级组织为民服务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但随着村级组织在推进基层治理、乡村振兴、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实现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等方面的要求,村级组织阵地仍存在整体功能偏弱、作用发挥不明显。主要体现在:一是硬件标准不达标。因村级建制调整改革,缺少部门统筹和政策优化,全县涉改村阵地建设短板较为明显,与综合服务设施“双四百”的配建标准仍有较大差距。二是设施布局不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是集办公、公共服务、活动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综合类设施。但部分村级组织阵地整体功能布局上以“办公型”居多,各项活动的场地偏少且设施不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资源没有进行有效的整合,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三是阵地建设瓶颈突出。在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初期,受规划管理体制的制约,存在土地难以落实、阵地无自主产权的问题,造成配建标准低、设施造型杂乱、设备陈旧简陋、场所后期无法扩展等。四是部分村(社区)阵地由于建设年代久远,面积狭小、功能分区不完善等已不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需求,加之村(社区)阵地无专项维修维护经费,导致一些村(如白马镇黄草村)阵地存在房屋开裂、漏水严重、设施损坏等问题。

  近年来,县民政局担负着基层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主体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主动与省市职能部门对接,多渠道与县级领导汇报,争取上级领导和部门在我县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政策倾斜,特别是在推进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以来,争取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资金成效明显,先后争取省级财政资金250余万对我县急需新建或改扩建的城乡社区办公阵地给予力所能及的资金补助,完成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新建(改扩建)面积3千平方米。

  下步措施:全面呼应把握“两项改革”后空间新格局和发展新态势,科学编制《米易县“十四五”城乡社区发展治理规划》,将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实施城乡社区办公用房、活动场所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双四百”工程,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和“强服务”提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集中力量对改造需求迫切、党员群众呼声高的村(社区)阵地进行改造,确保阵地能够长期、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最后,再次感谢你一如既往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米易县民政局

  2023年5月16日 

审核: 邓玉婷   责任编辑: 甄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