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10-14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李正刚、肖琴、撒卫兵、陈平、安洪全、张彬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主街道行道树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建议提出的县城主街道行道树存在种植密度过大、树种选择单一、树池建设不规范等问题,我局将统筹推进,持续提质改进。一是科学规划行道树种植间距,破解生长空间与设施矛盾。主干道行道树种植间距控制在8至10米,支路种植间距不低于6米。从新建项目设计、施工环节进行把控,优化行道树布局,从源头杜绝密度过大问题。结合城市更新项目有序开展现状行道树优化改造,依托绿化养护市场化机制,实施科学修剪、有序移植,持续优化道路种植整体布局。二是持续优化树种结构,结合城区道路状况、现有树种长势及绿化现状,科学编制绿化提升方案,择优引进适应性强、景观效果优良的行道树品种,合理搭配常绿、落叶、观花彩叶植被,丰富乔灌搭配层次,打造季相丰富、一路一景的道路绿化特色,全面提升城区绿化品质与人居环境质量。三是规范树池标准,主次干道树池规格不小于1.5米×1.5米,支路树池规格不小于1米×1米,确保树池土层厚度不低于1米,通过铺设碎石、安装树篦子等方式规范树池建设,有效破解树木生长空间不足、与市政设施相互干扰等问题。
同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等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在绿化附属项目方案审查阶段,重点针对行道树栽植间距、树种选择、树池建设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把控,提出优化建议、规避现存共性问题,从源头上规范行道树建设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施工的现场协调、指导,尽量避免设计与现场实际发生矛盾,切实提升道路绿化建设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感谢你们对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提出的建议。我局将持续做好县城主街到行道树管理,促进城市绿化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米易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