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 米易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5-12-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 米易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张彬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出台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分村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不完善,集体资产管理、运行、使用不规范”的答复
按照2024年修订的《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模板)》,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乡镇结合实际,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管理制度,通过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县长办公会等,组织乡镇和部门负责同志,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学习,依法依规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章程》。同时2025年5月,县农业农村局联合相关部门,围绕资金监管、资产监管、资源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健全等5个方面,全覆盖调研指导乡镇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督促村集体经济组织严格落实财务制度,充分发挥理事会、监事会监督管理作用,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关于“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村‘两委’发展村集体经济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村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宽”的答复
今年以来,县委组织部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作为“一把手”工程、列为全县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围绕县委共富试验区建设“一个片区、七种模式”大力探索、强力推进。一是探索推进集体经济五种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在全县高山地区、中山地区、河谷地区分别选取了部分村,试点推动盘活闲置资产、建立强村公司、返乡人才带动、强村带弱村、职业经理人等五种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同时联合纪委、财政、农业农村、米投集团等单位,组建工作专班,常态开展市场信息提供、财务管理、项目建设等业务指导,以点带面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整体提升。二是研究制定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坚持效益决定分配、激励促发展,县委组织部牵头联合相关部门于9月制定出台《米易县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积金公益金、成员分红、管理人员考核奖励金等4种分配内容、提取程序,推动村干部绩效与集体经济创收挂钩,指导并推动各村依法依规将村级集体经济年度收益提取办法,按规定程序写入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持续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范围及流程。三是加强干部履职能力培训提升。采取“理论教学+现场考察”“县内学习+赴外提能”相结合方式,分层分类抓好乡村干部全覆盖培训。累计举办村(社区)干部进修班暨村党组织带头人后备力量能力提升培训班、共同富裕专题—壮大集体经济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进修班、基层党员轮训班等4期培训班,培训乡村干部1000余人次,进一步拓宽干部视野,增强抓发展能力。
下一步,县委组织部将聚焦集体经济促共富突破见效持续发力、牵头抓总,加强工作推动落实。同时,也恳请您继续关注全县村集体经济发展,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米易县委组织部 米易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