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2-0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刘天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攀莲镇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的宝贵建议。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事关被征收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目前,我县已全面完成了城南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点、米易县公安局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其中将水塘、贤家、福园小区等安置房项目纳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争取上级资金用于建设安置住房。因县级财政资金困难,前期确定用于建设安置住房的城南B06地块和福园小区旁的G3-04地块安置房项目未能开工建设,导致征地拆迁户未能全部安置。针对安置房不足问题,今年主要开展了两项工作:一是对全县棚改安置房房源进行了全面梳理,并请示县政府同意,将海棠花语小区及家和南苑小区153套剩余房源移交攀莲镇人民政府作为拆迁安置房源使用;二是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项目包装力度,拟通过包装城中心改造项目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助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同时探索实施“房票”安置政策,通过购买商品住房进行安置。
下一步,我们将以您的建议为契机,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全力以赴推进征地拆迁安置房建设工作,确保被征收群众早日安居乐业。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审核: 李清录 责任编辑: 明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