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卫生健康局 对县十九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米易县卫健局 发布时间:2024-09-0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重建湾丘彝族乡中心卫生院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及省级投资政策不支持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
(一)在国家、省“十二五”医药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期间将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纳入中央、省投资范围,一个乡镇卫生院100万元。“十三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发改社会〔2016〕2439号)文件明确规定:2017年起,不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项目建设,相关建设资金由地方政府负责筹集。同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卫生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67号)文件明确规定:卫生健康能力提升主要包括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国家根据战略规划统一组织实施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学科发展等项目明确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中央财政根据工作任务量、补助标准、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分配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地方自主实施的能力提升项目明确为地方财政事权,由地方财政承担支出责任。上述说明该项目建设不属于中央、省级资金支持范围。
(二)现行的国家、省“十四五”卫生健康发展规划(2021-2025)中没有相应的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基础建设。
二、湾丘乡卫生院财务收支基本平衡,项目资金无法落实
湾丘卫生院近三年医疗收入平均在170万左右,除去药品、人员工资成本等150万,收支基本平衡,无结余,目前卫生院的医疗收入只能保证正常运转,项目建设资金需要依靠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
三、重新规划,做好项目储备
加快重建湾丘彝族乡中心卫生院,着力解决湾丘群众“看病难、看病远”问题,今年2月原湾丘彝族乡中心卫生院停止医疗服务后,县卫生健康局和县医疗集团着手重新规划湾丘彝族乡中心卫生院,项目建设用地不涉及征地拆迁,初步规划已基本确定,正在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审等前期工作。因项目资金筹措困难,若无上级投资政策、县财政资金支持,该项目建设将无法启动,只能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关注相关政策变化,努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在政策、资金保障的情况下,适时启动该项目建设。
米易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