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09期(总第21期)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9-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人民政府公报

2021年第09期

 

 

 

 

主管主办: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信息股

2021年9月

 

县政府文件

 

米易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推进健康米易行动实施意见》的

通 知

米府发〔2021〕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推进健康米易行动实施意见》经县政府第11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7日

 

 

推进健康米易行动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攀枝花行动的实施意见》(攀府发〔2020〕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攀枝花市委市政府“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健康攀枝花”决策部署。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针对影响人群健康的主要因素,聚焦重大疾病、重点人群、突出问题、难点环节,强化政府、社会、个人责任,通过普及健康知识、参与健康行动、干预健康影响因素、防控重大疾病等措施,持续提升全民健康预期寿命,奋力推进“健康米易”建设,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二、总体目标

到2022年,健康促进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到2030年,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进一步得到有效防控,人均预期寿命、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三、主要指标

到2022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8/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88.2%以上。

到2030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9/10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4.5‰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30%以上,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达93%以上。

四、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健全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骨干,医疗卫生机构、学校、社区、单位为网底的健康教育体系;以个人和家庭为重点普及疾病预防、定期体检、紧急救援、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等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发挥医务人员、公务员、教师等在健康知识普及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电台、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节目。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强化营养健康政策支撑和措施干预,倡导以“减盐、控油、限糖”为核心的合理膳食生活方式,实现各人群、家庭、食堂等合理膳食指导全覆盖;加强食品行业标准体系建设,因地制宜改良发展米易地方特色菜,推动健康米易地方特色菜品牌建设。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中央厨房质量管理认证体系建设和健康食堂、健康餐厅示范创建活动。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县体育总会、体育协会、群众性健身组织;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健身圈”,广泛开展各类全民健身赛事;健全在校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监测、评估、干预体系,将在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考核评价。

4.实施控烟行动。发挥公务员、医务人员和教师等人群的控烟引领作用,大力在机关、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无烟单位建设。加强戒烟门诊建设、规范戒烟医疗服务,提高控烟工作水平。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控烟监督执法,实施控烟联合惩戒。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快县域内精神卫生专科联盟建设和米易县人民医院精神卫生专科建设,鼓励其他县级医院设立精神卫生科门诊。米易县妇幼保健服务中心搭建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并建立心理援助热线及职工心灵驿站,加快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试点和社区精神卫生康复服务工作。推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加强患者管理治疗服务,实现信息互通共享。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把健康融入城乡规划、建设、治理全过程,加强公共区域无障碍通道建设。持续改善大气、水、土壤质量,强化食品安全,提高饮用水质量,加强道路交通建设与管理、减少道路交通伤害,强力推进垃圾分类管理,持续开展卫生城镇、健康村镇、健康城市建设,打造健康环境。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积极推进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工作,保障母婴安全。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开展0-6岁儿童残疾筛查,加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进一步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提升生殖健康服务能力,预防妇女常见病,持续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

8.实施学校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学生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养成,加强体育锻炼,预防肥胖,有效降低儿童青少年近视发生率。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学生身心健康,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结合学生年龄特点,以多种方式对学生掌握健康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查,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职业健康教育,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健康设施,开展职业健康管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日常监测、定期检测与评价。创新职业健康监督工作方法,科学规范监督执法。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加强老年健康管理,强化《攀枝花市健康养生膳食指南》宣传,实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探索家庭病床服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智慧医养信息共享机制,深化县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多层级、多系统互联互通。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强化群众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实施18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开展高危人群筛查,强化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三高”共管。深入推进标准化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建设,提升心脑血管疾病应急救治能力。加强心脑血管专科建设,健全心脑血管疾病康复体系,推广中医非药物康复疗法适宜技术。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癌症防治中心和上消化道癌机会性筛查项目点(医院)建设,完善癌症防治体系。继续强化死因监测、肿瘤登记随访工作,推进癌症早期筛查和早诊早治,提升癌症规范化诊疗水平,提高患者生存率和生存质量。加强乙肝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科普宣传,促进适宜人群接种,探索癌症康复模式,推进安宁疗护工作。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普及慢性呼吸疾病防治知识,促进流感疫苗、肺炎球菌疫苗等相关疫苗接种。探索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管理纳入基本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机制。推动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早诊早治和规范诊疗,加强基层诊疗设施和药物配备。积极推动将慢阻肺符合规定的门诊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推进糖尿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促进患者自主管理,逐步开展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和相关危险因素监测,进一步规范糖尿病诊断、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促进多学科协作,探索建立糖尿病中西医结合全程标准化管理模式,推广糖尿病管理中医适宜技术。加强专业人员培训,强化防治机构和队伍建设。推进糖尿病信息化管理,提升监测水平。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加强鼠疫、霍乱、新冠肺炎等传统和新发传染病监测预警,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推进疫苗冷链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预防接种管理。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强化源头治理、宣传干预、监测检测、抗病毒治疗、预防母婴传播和自发迁居移民艾滋病防治工作。加强结核病检测发现,落实学校防控措施,规范临床诊疗行为。加强地方病防治,巩固血吸虫病、克山病、碘缺乏病消除成果。

(四)发挥优势补齐短板惠及民众。

16.实施优质医疗服务行动。按照市级要求高质量建设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健全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大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借力省、市优质医疗专家资源,全力推广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健全完善急诊急救网络,促进我县医疗服务提档升级。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特色重点专科,构建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体系。

17.实施中医治未病行动。深化米易县中医医院“攀枝花市中医药治未病中心米易分中心”建设。构建县、乡、村三级中医药诊疗服务网络,不断拓展服务项目,进一步丰富服务内涵。鼓励中医人员为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指导和专业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生保健、养老和康复机构,完善中医药治未病服务体系。探索中医药防治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的新方法,逐步将更多中医药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制定并推广慢性病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实施“中医四季养生行动”,推出一批运动养生保健项目及相关产品。加强中医药知识普及,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群众健康教育。

18.实施口腔健康促进行动。探索口腔疾病高风险因素行为干预,加强儿童等重点人群口腔疾病筛查、干预和治疗。开展儿童口腔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升儿童口腔卫生知识知晓率和正确刷牙率,对符合条件的儿童进行口腔健康检查和窝沟封闭。提升口腔健康服务能力,大力推广适宜技术。

19.实施民族待遇县健康促进行动。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积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大民族待遇县人才教育培养引进力度,深入实施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进一步加强民族待遇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米易行动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推进健康米易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等相关工作。负责制定19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协调相关重大事项。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技术专家组,负责具体行动的实施、指导、督导、考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细化实化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实施健康米易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增强社会普遍认知,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健康米易行动的良好氛围。编制通俗的解读材料、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引导群众了解掌握必备的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三)完善支撑体系。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财力保障,做好经费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医疗保障制度保基本原则,合理确定基本医保待遇标准,使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保障各项任务的落实和目标的如期实现。

(四)健全考核机制。制定健康米易行动监测评估指标体系,对主要倡导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重点任务的实施进度及效果进行定期监测评估,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强化责任落实,建立考核问责机制,每年对县级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将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表:健康米易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附表

健康米易行动考核评价指标及年度目标一览表

序号

考核指标

目标值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8

78.9

79

79.15

79.3

79.5

79.6

79.7

79.8

79.9

80

2

婴儿死亡率(‰)

≤5

≤5

≤5

≤4.95

≤4.9

≤4.8

≤4.7

≤4.6

≤4.5

≤4.5

≤4.5

3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7.5

≤7.3

≤7

≤6.8

≤6.6

≤6.5

≤6.4

≤6.3

≤6.2

≤6.1

≤6

4

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19

≤18.5

≤18

≤17

≤16

≤15

≤13

≤12

≤11

≤10

≤9

5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87.5

≥88

≥88.2

≥89

≥89.7

≥90.5

≥91

≥91.5

≥92

≥92.5

≥93

6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7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

≥40.7

≥41.1

≥41.5

≥42.5

≥43.5

≥44.7

≥45.6

≥46.4

≥47.2

≥48

≥48.8

8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6.7

≤16.3

≤15.9

≤15.5

≤15.1

≤14.7

≤14.3

≤13.9

≤13.6

≤13.3

≤13.0

9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3.4

3.43

3.46

3.5

3.55

3.6

3.64

3.68

3.72

3.76

3.81

10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

比重(%)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11

建立并完善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构建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

全面

开展

基本

完成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12

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

全面

开展

基本

完成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实现

13

产前筛查率(%)

≥65

≥68

≥70

≥71

≥72

≥73

≥74

≥75

≥76

≥78

≥80

14

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

≥97

≥97.5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98

15

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覆盖率(%)

≥40

≥60

≥80

≥81

≥83

≥84

≥85

≥86

≥88

≥89

≥90

≥35

≥60

≥80

≥81

≥83

≥84

≥85

≥86

≥88

≥89

≥90

16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

≥42.5

≥45.25

≥50

≥52.5

≥55

≥57.5

≥60

≥62.5

≥65

≥67.5

≥70

17

符合要求的中小学体育与健康课程开课率(%)

≥95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序号

考核指标

目标值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2029年

2030年

18

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小时)

≥1

≥1

≥1

≥1

≥1

≥1

≥1

≥1

≥1

≥1

≥1

19

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比例(%)

≥48.5

≥59.25

≥70

≥72.5

≥75

≥77.5

≥80

≥82.5

≥85

≥87.5

≥90

20

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的中小学校比例(%)

≥60

≥ 70

≥80

≥81

≥82

≥84

≥85

≥86

≥88

≥89

≥90

21

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比例(%)

10.5

10

9.5

9

8.5

8

7.5

7

6.5

6

5.5

22

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老年医学科比例(%)

≥40

≥45

≥50

≥55

≥60

≥65

≥70

≥75

≥80

≥85

≥90

23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58

≥59

≥60

≥62

≥63

≥65

≥67

≥68

≥69

≥70

≥72

24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60

≥61

≥62

≥63

≥64

≥65

≥66

≥66

≥68

≥70

≥72

25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村卫生室提供中医非药物疗法的比例(%)

≥85

≥9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64

≥66

≥70

≥72

≥74

≥76

≥78

≥80

≥82

≥84

≥86

26

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90

>91

>92

>93

>93.4

>93.8

>94.2

>94.6

>95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米易县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

米府办发〔2021〕6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稻谷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川财建〔2021〕89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1〕323号)和《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四川省稻谷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米易实际,现就开展米易县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家关于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我县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方市场主体积极性。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强化我县稻谷生产基础,保持稻谷生产基本稳定,保障稻谷种植受益基本稳定,进一步巩固优势产区稻谷种植规模。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种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口粮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精准,突出重点。

稻谷补贴资金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切实稳定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二)调整结构,突出质量。

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

2021年省财政厅下达我县稻谷补贴资金193.8186万元(川财建202189号)。

(二)补贴对象。

稻谷补贴对象为2021年县域内稻谷实际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三)补贴标准。

在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测算的2021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53.62元/亩)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的标准执行。

(四)发放方式。

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必须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发放给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的补贴必须通过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

(五)兑付时间。

2021年稻谷补贴要求于2021年11月20日前兑付完毕。

四、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

成立米易县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商行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补贴工作组织领导及相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唐文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稻谷补贴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稻谷补贴工作由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负责,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同配合,确保稻谷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一是负责2021年稻谷补贴政策宣传到村社农户;二是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种植稻谷面积登记、基础数据核实和申报信息录入;三是经公示、汇总、核实、审核补贴面积和补贴资金及有关补贴清册及时报送;四是负责基础数据收集、汇总、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五是清理社会保障卡账号,做到“一人一卡”并激活;六是在规定时间不能及时兑付的,应及时查清原因,研究行之有效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惠农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监督平台的相关程序要求兑付补贴,牵头开展辖区内稻谷实际种植补贴面积的调查核实工作;组织水稻生产、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和政策宣传工作,并牵头对稻谷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稻谷补贴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通过粮食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加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组织市场化收购等促进我县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五、工作程序

(一)补贴申报信息核查及录入。

1.补贴申报信息的登记及核查。请各乡镇严格开展稻谷补贴申报信息的登记及核查工作,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实行由农户经社向村申报,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实际稻谷种植者的补贴申报信息登记、汇总和审核。补贴申报信息实行乡(镇)村两级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补贴面积汇总表、公示结果证明及工作组织措施信息等报县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终审备案。

2.补贴申报信息的录入。根据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通知》(川财办20216号)文件规定,稻谷补贴项目实行阳光审批、阳光发放。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将备案通过的补贴申报信息,通过稻谷补贴阳光审批平台系统(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平台)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

(二)补贴资金发放。

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全县稻谷补贴申报面积,县财政局测算补贴标准后,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县农业农村局账户,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攀枝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资金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发放,2021年11月底完成兑付。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稻谷补贴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补贴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推进补贴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将稻谷补贴兑现工作纳入乡镇政务、村务公开,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做到“四个到户(村)和六个不准”,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严格核定补贴对象和面积。对于信访案件要及时办结,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机制,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12-3999700,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812-8172746。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被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痕迹管理,建立健全稻谷补贴工作问题台账,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四)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各乡镇要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补贴各项工作,工作完成后将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简报(纸质及电子档)报送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和凭证,建立专门的档案,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附件:米易县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附件

 

米易县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做好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落实好国家惠民惠农政策,经研究,成立米易县2021年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 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江立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康 县财政局局长

李维华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王 元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尹继桃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张红国 县财政局副局长

唐文跃 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路少君 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希华 攀莲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微微 丙谷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官 捷 撒莲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曹迎春 草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 倩 白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易粮七 得石镇人民政府镇长人选

严明发 普威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加林 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人选

杨 华 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付洪昌 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桂雄 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朝涌 县农商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唐文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稻谷补贴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812-3999700

县财政局:0812-8172746

 

 

 

 

人事任免

 

米易县人民政府

关于江立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米府发〔2021〕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1年9月2日县人民政府第118次常务会议研究,

决定:

江立虎同志任米易县康养产业发展局局长;

冯 越同志任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彭有为同志任米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 伟同志任米易县机关效能建设事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天明同志任米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免去:

罗 庆同志米易县康养产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曾晓阳同志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彭有为同志米易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江立虎同志米易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陶云春同志米易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保留原职级待遇)职务。

特此通知。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日

 

下载原文2021年第09期(总第21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