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人民政府公报2023年第5期(总第41期)

来源:米易县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6-02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米易县人民政府公报

  2023年第5期

 

 

  主管主办: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出版: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信息股

  2023年5月

  县政府文件

  米易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易县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  知

  米府发〔2023〕1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米易县人民政府2023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2日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起步之年,做好各项工作意义重大。县政府将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县委十五届三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为引领,聚焦市委总体发展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扎实开局,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确保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7%以上,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5%、8.5%以上。

  一、坚定实施工业强县战略,持续做大做强工业经济

  (一)做强特色产业稳存量。突出新型工业化主导,聚焦端好“铁饭碗”、做强“钛钒碗”,全力打造新型矿业、钒钛深加工、新材料3个百亿级产业集群,提升发展机械装备制造、特色建材2大基础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加快构建“3+2+1”现代工业体系。全力做好用工、用能、融资等服务保障,支持新白马矿业、安宁股份、白马球团等骨干企业提升行业竞争力,支持九星钒钛、劲丰钒钛等优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帮助元宝山矿业、立宇矿业等停产企业盘活复产,力争全年新增规上工业企业6户以上。

  责任领导:李红刚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白马工业园区管委会、米易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扩大有效投资拓增量。强化重点项目要素保障,做好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确保20万吨电池级磷酸铁及磷酸铁锂(一期)等9个重点项目竣工投产,加快白马钒钛资源绿色智能化开发利用等5个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推动长隆钛白废酸综合利用等5个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有序启动潘家田铁矿露天转地下开采工程等7个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全年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增长20%以上。

  责任领导:李红刚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白马工业园区管委会、米易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园区平台提能级。抢抓“一区多园”发展机遇,高质量完成白马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及配套报告编制,开展北部尾矿库、南部综合渣场建设前期工作,推动白马湾丘北部功能区和一枝山南部功能区加快发展。高标准推进一枝山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工程建设,确保左支沟贮存场、供排水系统等配套设施建成投用。健全固废贮存分类收费机制,探索开展能耗、产能、税收、环境“亩均论英雄”改革,力争通过省级化工园区认定。

  责任领导:李红刚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白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建设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一)打造“天府第二粮仓”核心区。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全面推行田长制,加快推进撒莲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补充耕地等项目建设,扎实开展全国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1万亩,增加“高效节水灌溉0.1万亩,新增耕地3000亩以上。实施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推广粮经复合种植模式,完成“以粮为主、粮经统筹”省级试点县建设,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7万亩、产量稳定在11.6万吨以上。培育壮大“糃”稻、梯田红米等系列本土品牌,积极推动米易傈僳梯田申报认定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责任领导:冷方旗、江  波、侯  锋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田长制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发展现代高效特色农业。重点培育“粮、菜、果、畜、烟、花”6大特色产业,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种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3个先导性支撑产业,加快构建“6+3”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以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统揽,加快推进“五良”融合宜机改造、现代农业园区提升等26个、总投资达16.43亿元的重点项目,在园区内高标准建设四川种业“南繁”基地,培育提升新型经营主体100家以上,争创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个。全力推动农产品分拣定标冷链仓储物流中心项目招引落地,全力做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抓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复审,确保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高质量通过国家中期评估。

  责任领导:侯  锋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合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供销社、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接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做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加大财政衔接资金整合和项目推进力度,确保中、省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55%。健全新型经营主体与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确保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力争脱贫人口家庭人均纯收入增长18%以上。

  责任领导:侯  锋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合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信访局、县医保局、县林业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推动阳光康养旅游度假产业转型升级,争创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

  (一)聚焦项目做强产业文章。实施重点项目攻坚行动,加快推进米易太阳谷等重点文旅项目建设,高标准推进颛顼龙洞、米易傈僳梯田等6个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稳步推进马鹿寨·云上牧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深度开发。改造滨河商业步行街,丰富时光水街消费场景,高标准引进城南生态湿地公园消费业态,评选推出“阳光味道”特色餐饮店和特色美食20道,打造花城旅游名牌3个以上。

  责任领导:袁华嵘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林业局、县征补安置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聚焦环线做深融合文章。围绕南部农文旅融合环线,挖掘开发农业资源和农耕文化,建成傈僳族非遗传习中心,新增申报非遗项目5个,培育发展特色农家小院10家以上,加快推动米易傈僳梯田景区市场化运营。巩固提升天府旅游名县创建成果,培育创建天府旅游名镇(名村)1个、天府旅游名品1个。

  责任领导:侯  锋   袁华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委宣传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聚焦动车做精营销文章。以推动消费提质扩容为导向,瞄准成渝目标市场,策划推出“一日游”“两日游”“周末游”等精品旅游产品线路,高质量办好“清凉度假·在米易”“深呼吸·在米易”“阳光米易·精彩十二月”系列品牌文化活动,积极申办CCTV乡村大舞台、四川省乡村艺术节,多形式办好展销展会活动,力争全年接待游客人数超90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00亿元。

  责任领导:朱  新、袁华嵘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合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文联、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动现代服务业大发展。深入实施“服务业发展年”,加快构建以阳光康养度假产业为龙头,带动生产服务业、生活服务业全面发展的“1+2”现代服务业体系。建成投用阳光米易电商产业(直播)基地,推动“盒马县”落户米易,力争全年电商销售总额突破9亿元。编制现代物流产业发展规划,建成50个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点,推动快递物流智能分拣中心、预制菜加工配送基地建成投用,确保培育升规入库服务业单位40户,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以上。

  责任领导:江  波、朱  新、袁华嵘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经合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委宣传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经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

  (一)建设现代化基础设施。积极争取攀枝花绕城高速规划过境米易,确保S465青皮村至坪山村段改建工程、西环路建成投用,加快米会高速、G227改建改线、白马至湾丘快速通道及桥梁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争创省级“乡村振兴 交通先行”样板县。加快推进安宁河流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确保前进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安宁河干流堤防工程等14个项目建成投用,推动老街子水库、新山水库动工建设。

  责任领导:江  波、侯  锋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合商务局、县审计局、县林业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县征补安置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升城市发展能级。加快贤家新区市政道路、城南第二污水处理厂、安置房等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城中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更新老旧燃气管道27公里,新改建排水管网18公里,完成既有住宅增设电梯20部,推进杨柳湾等完整居住社区建设。开展园林绿化“四美”打造,推进环卫“四化”管理,统筹城区节庆氛围营造和园林绿化有机更新,探索建立公园建管运营一体化机制,打造宜居、韧性、智慧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责任领导:江  波

  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妇联、米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坚持片区统筹、多规合一,高质量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4个乡镇级片区国土空间规划,支持白马镇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专项行动,新改建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230户、乡村5G基站100个,打造和美庭院200家以上。举办美丽乡村擂台赛,建成美丽新村示范点1个。

  责任领导:江  波、侯  锋、袁华嵘、李红刚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林业局、白马工业园区管委会、米易生态环境局、各乡镇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深化改革开放创新,增添高质量发展动能活力

  (一)提速重点领域改革。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规范项目招投标主体行为,推动“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跨区域通办”全面落地,全方位打造全省一流、全市最佳的营商环境。发展壮大乡村建设发展公司,带动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确保所有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5万元以上。实施新一轮国资国企改革专项行动,健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服务体系,扎实推动供销合作社改革和高质量发展。深化统计现代化改革,高质量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

  责任领导:冷方旗、侯  锋、李红刚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经信科技局、县统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供销社;县纪委监委、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编办、县委目标绩效办、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合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白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科协、县工商联、县税务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县邮政局、县烟草专卖局、米易国调队、人行米易支行、米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计划,培育高新技术企业1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6家、“专精特新”企业10家,高新技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稳定在100亿元以上。支持安宁股份、东方钛业等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就地转化,力争获得省市立项支持1—2项。以创建省级人才工作先行区先进县为抓手,制定出台钒钛和新材料、现代农业、教育和卫生等配套支持政策,引进优秀硕博士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专业人才50人以上,推动与博雅闻道(北京)考试与评价技术研究院合作事项落实落地。

  责任领导:冷方旗、李红刚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经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持续扩大开放合作。加大招商引资政策支持力度,围绕钒钛深加工、新能源、文旅康养、现代农业等特色产业,推动九江钒宇、德胜集团依托特色产业和闲置资产开展以商招商,全力对接四川种业集团、常州锂源、中泰金能等重点目标企业,加快推动钒氮合金、新能源储能材料、五星级酒店等重大项目招引落地,力争新签约重点产业项目10个以上,新增实际投资60亿元。强化与周边县(市、区)交流合作,协同推动安宁河流域高质量发展。

  责任领导:冷方旗、朱  新、侯  锋、袁华嵘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合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经信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白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持续增进民生福祉,争当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排头兵

  (一)聚力保障改善民生。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探索建设零工市场,力争新增城镇就业2810人、转移农村劳动力3.1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行动,积极争创养老保险全民参保示范县,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加快慈善事业发展,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升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责任领导:冷方旗、朱  新、袁华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白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县残联、县税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坚持教育适度超前发展,高标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新高考综合改革,细化完善集团化办学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配套政策,提升集团化办学品质。持续深化与北京博雅闻道、成都石室中学办学合作,加强与北大、清华、北师大等7所双一流高校合作交流,促进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加快推进贤家片区九年一贯制学校、柳溪幼儿园建设,打造“三名”工作室10个、乡村教师工作室1个,争创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

  责任领导:袁华嵘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倾力建设健康米易。建成投用县疾控检验检测中心,加快撒莲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持续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深入推进慢病综合防控,确保县人民医院成功创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顺利通过第三轮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聚焦“一老一小”,全面落实老龄健康、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措施,完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提档升级。新建阳光米易运动公园,完成县体育场更新改造,配套居民小区群众性体育设施。

  责任领导:朱  新、袁华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广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妇联、米投集团、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一)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全面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扎实做好第三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准备。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秸秆禁烧、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固体废物回收处置等重点污染防治,协同开展跨界河流联防联控,确保空气质量优良率稳定在98%以上,地表水水质优良率保持在100%。全面推行排污许可制,加强涉污企业监管,严密防控环境风险。

  责任领导:冷方旗、李红刚

  责任单位:米易生态环境局;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加快实施生态修复。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常态化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和长江“十年禁渔”,加快实施楠木河等2条中小河流治理,积极推动国家储备林项目和特色林木园区建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万亩,完成生态修复1700亩、义务植树45万株以上。加快尾矿库、工矿废弃地综合治理,启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完成马鞍山水库备用水源地划定,积极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责任领导:冷方旗、江  波、侯  锋、李红刚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县河长制、县林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积极推进双碳战略。制定碳达峰碳中和年度任务清单,实施绿色制造提升行动,优化工业用能结构,统筹推进工业生产、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确保全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2%以上。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配套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9个,创建一批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

  责任领导:冷方旗、江  波、李红刚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米投集团;县经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米易生态环境局。

  八、系统防范化解风险,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米易

  (一)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做好新阶段新冠病毒感染防治工作,全力保健康、防重症,确保顺利渡过流行期。切实防范化解金融、政府债务等领域风险,加强财政资金统筹调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管,守牢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成果。稳妥处置“问题楼盘”,推动停工项目尽快复工,有序推进安置房产权证办理。

  责任领导:冷方旗、江  波、朱  新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坚决守牢安全底线。深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省市实施意见,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开展“一月一领域、一月一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争创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健全综合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治理,守牢“两个确保”底线。主汛期前建成投用X波段气象雷达站,全面提升防汛减灾和地灾防治监测预警水平。

  责任领导:冷方旗、江  波、侯  锋、李红刚

  责任单位:县安办、县森防指办、县气象局;县安委会、县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稳妥化解涉稳和信访突出问题。以勇夺2024年“长安杯”为抓手,充分发挥全响应中心实战化效能,谋划启动天网四期、公安指挥中心升级、民生诉求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健全智慧小区安防体系,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人民防空、双拥共建等工作。

  责任领导:徐  浚

  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九、扎实推动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的意见》和《攀枝花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实施《米易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行动方案(2022—2025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领导体系,组建“1+8+3”工作组织推动体系,制定“督查考核、清单责任、协调推进、向上争取、共富帮带”五项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全县共同富裕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向前推进。

  责任领导:冷方旗

  责任单位:米易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米易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全力推动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围绕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以缩小地区差距、城乡差距、收入差距为主攻方向,深入推进“四化同步”,大力实施县域协同共富、强村富民、“消底、提低、扩中”、品质民生建设、人文米易提升、社会治理升级“六大行动”,对照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向上争取、改革事项、重大项目”2023年度清单,逐条逐项抓好落实,确保试验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妥善处理发展与共享、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后富、物质与精神、当前与长远“五对关系”,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责任领导:冷方旗

  责任单位:米易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米易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积极组织开展示范试点。建立健全创先争优机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县级部门就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进行集成式创新和专项试点。定期梳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总结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经验做法,加快形成一批既有米易辨识度、又可复制推广的标志性成果。

  责任领导:冷方旗

  责任单位米易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米易县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十、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一)坚持政治为先,铸牢忠诚之魂。坚定政治立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推动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绝对忠诚。

  责任领导:冷方旗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坚持法治为纲,严格依法行政。树牢法治观念,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政府工作,扎实推进“八五”普法。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监察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广泛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意见建议。

  责任领导:冷方旗、徐  浚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坚持民生为本,增进人民福祉。站稳人民立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办好新建公办幼儿园、美丽乡村建设等十大类民生实事,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县人民。强化担当实干的鲜明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提升过硬本领,干实事、谋实招、求实效,激发全社会干事创业活力,让干部敢为、基层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

  责任领导:冷方旗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坚持廉洁为基,守牢廉政底线。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带头“过紧日子”,严控“三公”经费,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审计全过程监管力度,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交易、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监督管理,始终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责任领导:冷方旗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米易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米易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米府发〔2023〕1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米易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9日

  米易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目 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3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4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4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5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6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7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8

  (六)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9

  (七)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 10

  (八)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 .11

  (九)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12

  (十)加强科学素质交流合作 .13

  三、保障措施 .13

  (一)组织保障 13

  (二)资金保障 14

  (三)条件保障 14

  米易县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年)

  为深入推进全县公民科学素质建设,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四川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实施方案》《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攀枝花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推进方案》要求,结合米易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及科学素质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科普和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科学精神为主线,积极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为加快建设产业强、生态优、人文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米易作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会化科普格局,科普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科学精神广泛弘扬,文明程度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整体提升,更好服务米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青少年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培养青少年科学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实施科学家精神进校园行动,将科学精神和科学家精神融入中小学课堂教学和课外实践活动。积极开展“专家进校园”“科学家精神进校园”等活动,认真落实国家科学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科学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发青少年科学教育校本课程,探索开展启发式、探究式、体验式等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爱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激励青少年树立投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远大志向。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科协、各乡镇(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2.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鼓励青少年积极参与各类科技赛事活动,组织青少年参加“科技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活动,组织策划调查体验、科技创意编程竞赛等活动。组织中小学生走进高校院所、科技场馆及科普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经信科技局、团县委、县科协、各乡镇

  3.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建立科学、多元的发现和培育机制,积极探索基础教育培养具有科技创新潜质青少年的互动衔接和有效合作模式,推进培养中学生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推动中小学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建设,鼓励学校开发智能机器人、航空航天、数字技术等领域的科技教育特色项目。支持青少年开展各类科技创新实践活动,引导支持青少年参与科普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经信科技局、团县委、县科协、各乡镇

  4.壮大中小学科技师资队伍。将科学精神纳入师德师风建设,把新科技知识和技能作为教师培训重要内容。探索建立科技副校长选派机制,推动中小学配备科技副校长和科技教师。加强部门协同,开展科技教师的专业培训,推进科技教师素质建设,不断促进科技类教师专业化发展,到2025年实现中小学科技教师培训全覆盖。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二)农民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5.深入开展农村科普活动。重点围绕新农村建设、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绿色生产、防灾减灾、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移风易俗等内容,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科普宣传教育活动,浓厚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委政法委、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科协、米易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6.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农业农村示范园(基地)、专家工作站、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等阵地,依托农业技术培训或推广机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等平台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壮大本土人才、农村电商技能人才、农村专业人才、农业职业经理人、科技特派员等队伍。开展农民职业技能鉴定和技能等级认定。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引导农村妇女参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妇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供销社、县科协、各乡镇

  7.增强科技振兴乡村作用。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广科技小院、专家工作站、院(校)地共建等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模式,强化农业科技赋能,推动农民掌握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实施乡村振兴技能人才培训计划,支持各级农技协、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建立示范协会、示范基地、田间学校等开展农业科技服务。加大对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和支撑产业的专业指导,引导社会资源向民族地区和边远山区倾斜。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县民宗局、县经信科技局、县供销社、各乡镇

  (三)产业工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8.开展职业精神宣教。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积极开展最美科技工作者、最美职工、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等评选和推荐活动,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和勇于创新的文化氛围。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经信科技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乡村振兴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各乡镇

  9.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竞赛。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就业培训、技能提升相统一的产业工人技能培训,支持重点产业领域高技能人才赴外培训交流,加快培育一批高水平工程师、实验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深入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求学圆梦行动等,增加进城务工人员教育培训机会。开展多层级、多行业、多工种的劳动和技能竞赛,推动竞赛向经济发展中的新领域、新产业、新业态延伸覆盖。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总工会,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10.发挥企业家示范引领作用。弘扬企业家精神,提高企业家科学素质,引导企业家在爱国、创新、诚信、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等方面不断提升,做创新发展的探索者、组织者、引领者和提升产业工人科学素质的推动者。引导、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职业能力水平评价。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县工商联,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各乡镇

  (四)老年人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1.实施智慧助老行动。聚焦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融入智慧社会的需要和困难,依托老年大学、社区科普学校、老年人活动中心、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广泛开展与老年人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普应用课程,提升老年人信息获取、识别和使用能力,有效预防和应对网络谣言、电信诈骗。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各乡镇

  12.开展健康养老科普服务。推动老年健康科普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开展健康大讲堂、老年健康科普服务等活动。利用“两微一端”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普及合理膳食、食品安全、心理健康、合理用药、应急处置等知识。鼓励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拓展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县委宣传部、县经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融媒体中心、团县委、县妇联、各乡镇

  13.实施银龄科普行动。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挥老专家、老科技工作者、老年志愿者在社区、农村、青少年科普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健康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建设“智慧养老院”、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基地,积极开发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五)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提升行动

  14.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能力,增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本领。认真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科学素质教育培训,将科学精神、科学思想教育纳入县委党校教学安排。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

  15.在公务员录用中落实科学素质要求。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任职考察中,强化落实与科学素质要求有关的具体内容。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六)加强科普基础设施建设

  16.强化科普基础设施规划。将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社会资金投入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具备条件的机构建设公益性特色科普场馆。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科协

  17.加强社区科普设施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社区公共服务场所,建设社区科普活动室、科普图书室、科普画廊、智能健身等设施,打造安全社区、健康社区、智慧社区、绿色生态社区、气象社区、防灾减灾社区等特色科普社区。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民政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文广旅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林业局、团县委、县科协、县气象局、各乡镇

  (七)推进科技资源科普化

  18.强化政府主导科普事业发展机制。鼓励国家、省级、市级、县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承担单位和人员,结合科研任务做好公众科普工作。推动在科技奖项评定、科技人员职称评聘中列入科普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9.开展科技资源科普化行动。推动科研与科普深度结合,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有效的科技资源科普化机制,推动全县科普事业和科普产业发展。加强与媒体、专业科普组织合作,应用“天府科技云”等平台传播优质科普资源,普及科技成果、开展科普活动。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县科协,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各乡镇

  20.强化科技工作者的社会责任。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坚守社会责任,发挥科技工作者科普主力军作用,主动向公众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方法。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供销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联、县工商联、米易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八)提升科普信息化水平

  21.繁荣科普创作。聚焦科普影视、动漫、游戏等数字文创领域,鼓励科普影视创新发展,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吸引和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科普生产创作,开发制作一批优质科普影视、科普动漫、科普短视频等科普作品。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经信科技局、县融媒体中心

  22.拓宽科普传播渠道。鼓励新媒体平台开展科学传播,开设公益类科技、科普节目,做好科技领域热点敏感问题、突发公共事件的舆论引导,提升优质科普内容资源创作和传播能力。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学校、社区、企业、农村和旅游景点、景区延伸。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广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协,各乡镇

  23.加强科普传播能力建设。推进科普信息与智慧教育、智慧城市、智慧社区深度融合,大力推广“科普中国”“天府科技云”等权威科普平台的优质科普资源落地应用。实施“一村(社区)一名智慧科普传播员”计划,夯实基层组织科普职责,为基层组织联系服务群众赋能增效,实现智慧科普、精准直达。

  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县科协,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各乡镇

  (九)提升基层科普服务能力

  24.强化应急科普宣传教育。丰富和优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应急科普资源库,做好突发事件状态下的政策解读、科学辟谣和舆论引导等工作。开展常态化公共安全文化、应急避险、灾害防治文化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应急知识和技能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米易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各乡镇

  25.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引导科技工作者、农技推广员、乡土人才、科技志愿者、科技辅导员等加入科普工作者队伍。加强专兼职科普人员的培养和继续教育,提升科普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协、各乡镇

  26.健全基层科普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科普设施建设,支持兴办更多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乡镇和村(社区)建设具有科普教育功能的综合服务设施,发动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领域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作为基层科普的重要力量,吸引村、社区干部,网格员等成为科普信息员、传播员。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协、各乡镇

  (十)加强科学素质交流合作

  27.开展学术交流活动。深入开展科学技术传播和普及的交流合作,搭建平台开展学术交流等活动。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

  28.拓展对外科技人文交流渠道。深入推进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交流合作,积极承办国内、省市重大科普活动和人文交流活动。积极搭建人才项目对接交流平台,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局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文广旅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协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县政府全面领导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对县级相关单位和各乡镇的目标管理考核。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科协)负责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共同推进全县科学素质建设工作。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按照责任分工,将科学素质相关任务纳入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规划和计划,落实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县科协,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资金保障

  县财政按规定安排经费支持科普事业发展,将科普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现行资金渠道,安排落实科普经费用于科学素质建设工作。鼓励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设立科普基金、资助科普项目,开展科普服务。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条件保障

  强化科普内容、载体、队伍等建设,认真落实科学普及和科学素质建设相关法规政策。积极宣传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导向,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多元主体活力,形成更大合力。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协,其他县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易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  知

  米府办发〔2023〕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米易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米易县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3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四川省“十四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四川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汛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川地灾指办函〔2023〕4号)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全县地质灾害发育分布概况

  2023年,全县登记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6处。其中滑坡 15处、崩塌1处、泥石流 0处。共威胁154户646人,共涉及财产约8980万元。其中,威胁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7处,其它9处威胁人数在50人以下。

  全县境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受气象水文、地质环境条件以及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具有隐患点多、分布面广等特点,在地域及行政区域上分布不均,但在地段上及时段上分布具有集中性的特点。16处地质灾害隐患分布在全县9个乡(镇),各乡(镇)地质灾害分布不均一,各乡(镇)地质灾害点的分布数量差异较大,其中白坡、草场、湾丘、撒莲分布点数较多,占隐患点总数的68%,得石、麻陇、新山、丙谷、白马分布点数较少,占隐患点总数的32%。我县境内地质灾害的分布具有地域上的分散性和地段(带)上的相对集中性特征。

  各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

序号

乡(镇)

合计(处)

滑坡

(处)

泥石流

(处)

崩塌

(处)

1

白马镇

1

/

/

1

2

白坡彝族乡

4

4

/

/

3

丙谷镇

1

1

/

/

4

草场镇

2

2

/

/

5

得石镇

1

1

/

/

6

麻陇彝族乡

1

1

/

/

7

攀莲镇

/

/

/

/

8

普威镇

/

/

/

/

9

撒莲镇

2

2

/

/

10

湾丘彝族乡

3

3

/

/

11

新山傈僳族乡

1

1

/

/

 

合计

16

15

/

1

 
 
 

二、2023年地质灾害主要威胁范围

(一)现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

丙谷镇、撒莲镇、得石镇、白坡彝族乡、麻陇彝族乡、草场镇、湾丘彝族乡、新山傈僳族乡辖区内的1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

(二)地质灾害易发区。

1.古老滑坡区和泥石流堆积区。古老滑坡区和泥石流堆积区由于地质结构松散,在人类活动的影响下,极不稳定,易形成新的灾害。

2.新建、在建工程附近。工程建设形成的边坡和弃渣堆积区,在雨季易形成滑坡和泥石流,诱发新的地质灾害。

3.矿山周围。白马镇、湾丘彝族乡、草场镇、撒莲镇是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的重点乡(镇),矿山周围堆积大量的弃土废渣,地质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破坏,导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加剧。

4.交通干线沿线。我县铁路、公路沿线部分高陡边坡的岩石、浮土处于不稳定状态,遇暴雨易诱发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5.水库、水渠、池塘周围。由于蓄水和放水的影响,水库、水渠、池塘极易对周围岩体的稳定性造成破坏,从而诱发地质灾害。

6.各乡(镇)靠山、靠崖、沟边、沟口的村民居住地。以上区域要作为防灾工作的重点区域,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

三、2023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一)地质灾害影响条件分析。

1.地质环境条件脆弱。攀枝花县地质构造复杂,褶皱、断裂发育,地貌类型多样,地层岩性复杂,山高坡陡,地质环境条件总体较差,地质灾害点多面广易发。

2.气象条件复杂多变。近年,我县强降雨天气多发,局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过程明显增多,导致地质灾害易发、频发。同时,因高温干旱易造成岩土体干裂,一旦遭遇持续降雨或强降雨,极易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3.人类工程活动加剧。随着城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水电开发、交通建设、矿产资源开采、切坡建房等工程活动深度广度增加,对地质环境的改造和扰动加剧,工程建设活动遭受或引发地质灾害的风险加大。

4.地震活动强烈。由于新构造运动强烈,南北向构造带中安宁河西支断裂带、磨盘山-昔格达断裂带、李明久断裂带等均为活动断裂,因此区内地震活动较为强烈,米易建县以来曾发生两次较大的地震,一次为1955年9月23日会理鱼鲊发生6.75级地震波及造成米易15个乡受灾,第二次为1962年2月27日南坝乡发生的5.5级地震,2008年汶川“5.12”地震,米易县震感强烈。区内弱震活动频繁,据统计,米易县境地内从1971年4月1日至1989年10月20日发生4级以下地震共27次。据国家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区内基本地震烈度为Ⅶ度,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0g,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二组。

(二)降雨趋势预测。

据米易县气象站统计资料,区内雨季多暴雨和大暴雨,占全年降雨量的94.4%。其月最大降雨量335.7mm,日最大降雨量136.1mm。降雨充沛,雨量集中成为诱发滑坡和泥石流的重要因素。米易县多年月平均降雨量最小6.1mm,最大486.1mm,降雨时间分布不均匀:首先表现在各月平均降雨量上,其中每年4~10月降雨量占全年的90.3%,5~9月降雨量占全年的77.8%,因此通常情况下5~9月为米易县的雨季。因此,由降雨引起的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5月~9月,降雨成为诱发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因素。

区内最大日降雨量为205.2mm(1960年7月20日),三日最大降水量为225.0mm(1960年7月19~21日),最大1小时降雨量达67.6mm(1972年和1982年),最大10分钟雨量达25.0mm(1972年和1982年)。降雨时间分布不均匀,多大~暴雨和局地暴雨,降雨量时空分布不均,主要集中在5月~9月。

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结合地质灾害影响条件及气候预测等情况分析预测,2023年汛期全县地质灾害发生次数可能接近常年,主要以强降雨诱发的中小型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因水电、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可能会一定程度发生。

四、2023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

(一)0重点防范期。

汛期(5月至9月)是全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主汛期(6月至9月)。米易县降雨具备夜雨多、突发、集中的特点。特别是小时降雨量20毫米以上、日降雨量50毫米以上、过程降雨量100毫米以上的时段,需予以重点关注。因地质灾害滞后性,强降雨过程结束后的1至2天也是重点防范时段。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以整个工程建设期为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1.滑坡防范区。我县地质灾害以滑坡为主,全境均有广泛分布,重点防范各类高陡边坡、松散岩土体斜坡及昔格达组等软弱地层区域。

2.崩塌防范区。山体陡峻地区和震旦系可溶岩地层地区是崩塌易发地区,主要米易县撒莲镇省道沿线等。

3.泥石流防范区。汇水面较大的沟谷地区是泥石流的主要发生区,主要分布在米易县白坡乡、普威镇、白马镇、撒莲镇等地区。

(三)重点防范对象。

受地质灾害隐患威胁的场镇、村(社)、学校、医院、集镇、农家乐、旅游景区、安置点等人口聚集区;靠山靠崖、临沟临坎和切坡修建的房屋;存在高陡边坡开挖、高陡填方的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各类在建工程项目及其工棚营地、弃土堆场;汇水面较大的河沟、沟口地带。

五、地质灾害主要防治措施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群测群防和属地管理机制,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主要采取以下防御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应急抢险队伍;要将防灾责任逐级落实到村、社、点,明确责任人;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建立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巡查,动态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对辖区内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医院、居民点、工矿企业、在建工地等人口集中区以及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轮查,新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开展整治,对暂不能消除隐患的点位要登记造册,纳入台账管理,落实防灾责任,并做好避让工作,将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的群众转移到安全区域。

(三)制定预案、强化监测。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及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修订;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个制定应急预案,明确监测责任人、监测内容和方法、临灾预警信号、疏散撤离线路、避险地点、抢险等内容,并组织群众开展避险演练;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域及时设置警示牌和疏散路线牌,及时发放避险明白卡;要充分发挥监测仪器作用,科学有效开展监测工作,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要及时报告灾情险情并适时按规定启动预案,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及时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并加强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指导。

(四)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责任单位要积极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在地质灾害危险区竖立警示牌等多种形式宣传和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地质灾害监测、预防、避险、抢险、治理等有关知识和技能,提高人们防灾减灾意识,实现自觉防灾,全民防灾。

(五)加强值班,畅通信息。我县汛期值班原则上自5月1日起至10月15日止,县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人员在汛期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要严格执行24小时定点值班制度,及时将地质灾害信息上传下达;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及时将信息通知到村、社干部和各灾害点的监测人员以及辖区内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企事业单位,确保地质灾害信息迅速传达给相关人员和群众,严格落实“三查”“三避让”制度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严防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应急、水利、地震等部门要强化沟通衔接,畅通信息,协同做好监测预警、会商调度及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处置工作。

(六)综合防治,消除隐患。积极争取资金,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排危除险、应急排危等治理项目,有效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开展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改善受威胁群众居住环境;对新增隐患点及时新建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设备,确保地质灾害自动化实时监测设备全覆盖,推进科技防灾。

六、地质灾害监测、防灾责任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乡(镇)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乡(镇)长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人民政府必须落实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责任人,具体负责地质灾害监测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确立各地质灾害隐患点专职监测人员,落实监测责任。

 

附件:米易县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预案表

 

 

附件

米易县2023年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预案表

序号

隐患点名称

所在位置

防灾责任单位

防灾责任人

监测责任人

(乡

1

丙谷镇小河村6组西瓜地滑坡

丙谷镇

小河村

丙谷镇人民政府

王微微

卢皓祥

2

新山傈僳族乡中山村1组牟家湾子滑坡

新山傈僳族乡

中山村

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贺桂雄

吴双宇

3

撒莲镇安全村4组大龙塘滑坡

撒莲镇

安全村

撒莲镇人民政府

官捷

熊雪

4

撒莲镇摩挲村2组垮烂滩滑坡

撒莲镇

摩挲村

撒莲镇人民政府

官捷

熊雪

5

得石镇坊田村5组麻柳坪滑坡

得石镇

坊田村

得石镇人民政府

易粮七

雷骕

6

麻陇乡庄房村3组大湾子滑坡

麻陇彝族乡

庄房村

麻陇彝族乡人民政府

何明元

沙云兵

7

草场镇沙坝村5组垮烂田滑坡

草场镇

沙坝村

草场镇人民政府

刘山川

周瑞峰

8

草场镇晃桥村8组马鹿湾滑坡

草场镇

晃桥村8组

草场镇人民政府

刘山川

周瑞峰

9

湾丘彝族乡昔街村4组钟家屋基滑坡

湾丘彝族乡

昔街村

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

李云龙

李春跃

10

湾丘彝族乡杨家村4组花坪子2号滑坡

湾丘彝族乡

杨家村

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

李云龙

李春跃

11

湾丘彝族乡黄龙村4组下杨家地滑坡

湾丘彝族乡

黄龙村

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

李云龙

李春跃

12

白坡彝族乡南坝村4组老君庙滑坡

白坡彝族乡

南坝村

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

何加林

梁大伟

13

白坡彝族乡核桃坪村6社溜坪滑坡

白坡彝族乡

核桃坪

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

何加林

梁大伟

14

米易县白坡彝族乡南坝村3组新村安置点滑坡

白坡彝族乡

南坝村

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

何加林

梁大伟

15

白坡彝族乡若水村8组傈僳湾滑坡

白坡彝族乡

若水村

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

何加林

梁大伟

16

白马镇龙塘村19组幺店子崩塌

白马镇

龙塘村

白马镇人民政府

刘斯诺

陈兴敏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易县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米府办发〔2023〕2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米易县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米易县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稻谷补贴工作的有关要求,保障稻谷种植收益基本稳定,根据《财政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的通知》(川财建〔2022〕426号)精神,结合米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家关于粮食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总体思路,深入推进我县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调动各方市场主体积极性。通过实施稻谷补贴政策,强化我县稻谷生产基础,保持稻谷生产基本稳定,保障稻谷种植受益基本稳定,进一步巩固优势产区稻谷种植规模。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种植,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口粮需求。

二、基本原则

(一)保障精准,突出重点。稻谷补贴资金同特定作物稻谷挂钩,提高补贴资金的精准性,切实稳定稻谷生产能力,确保口粮绝对安全。

(二)调整结构,突出质量。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兴农战略,引导种植结构调整,促进增加绿色优质稻谷供给。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来源。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县2023年稻谷补贴资金167.943万元(川财建〔2022〕426号),2021-2022年结余资金3.49万元,预算补贴金额171.433万元,补贴总额最终以省财政厅结算数据为准。

(二)补贴对象。稻谷补贴对象为2023年县域内稻谷实际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三)补贴标准。2023年稻谷补贴面积确认后,在省级测算的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基础上,上浮或下调不超过10%的标准执行。

(四)发放方式。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的补贴必须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发放给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的补贴必须通过其法人开设的基本账户拨付。

(五)兑付时间。2023年稻谷补贴要求于2023年11月30日前兑付完毕。

四、工作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工作机构。成立米易县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商行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补贴工作组织领导及相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稻谷补贴日常管理工作。

(二)工作职责。

稻谷补贴工作由各乡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共同负责,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加强协同配合,确保稻谷补贴工作顺利开展。

各乡镇。一是负责2023年稻谷补贴政策宣传到村社农户;二是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种植稻谷面积登记和基础数据核实;三是经公示、汇总、核实后通过阳光审批平台申报;四是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基础数据收集、汇总、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五是清理社会保障卡账号,做到“一人一卡”并激活金融功能;六是在规定时间不能及时兑付的,应及时查清原因,研究行之有效的措施,以书面形式报县农业农村局,确保补贴资金及时兑付。

县农业农村局。按照惠农补贴阳光审批、阳光发放监督平台的相关程序要求兑付补贴,牵头开展辖区内稻谷实际种植补贴面积的调查核实工作;组织水稻生产、推广水稻绿色高质高效技术和政策宣传工作,并牵头对稻谷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县财政局。负责稻谷补贴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专项资金绩效评价。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通过粮食产业发展政策引导农民加大绿色优质水稻生产、组织市场化收购等促进我县稻谷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

县委宣传部。加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稻谷种植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力度,切实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按照实施方案负责督促项目执行。

县审计局。根据米易县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实施方案执行情况,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核实稻谷种植补贴面积。

1.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稻谷种植面积的核实。核实方法实行由农户向村、社申报,以村、社为基本单位开展稻谷种植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村社将农户稻谷种植面积,个人信息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卡“一卡通”账号等相关资料在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2.补贴资金数据采集录入。按照《中共攀枝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七家单位关于攀枝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一卡通”工作的补充通知》(攀财办〔2019〕16号)要求,由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县级的要求,组织本乡(镇)补贴项目数据采集、录入四川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资格审批基础平台和“一卡通”发放系统工作,并及时在乡(镇)、村级公开栏张榜公示。

(二)补贴资金发放。

稻谷补贴面积经县农业农村局汇总审核后,按照我县2023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标准进行兑付。稻谷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普通农户、家庭农场或拨付至合作社、农业企业开设的基本账户,2023年11月底前兑付完毕。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部门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稻谷补贴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政策,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补贴数据真实性和准确性,推进补贴工作有序开展。

(二)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将稻谷补贴兑现工作纳入乡(镇)政务、村务公开,充分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做到“四个到户(村)和六个不准”,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三)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结合的补贴监督机制。严格执行补贴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实行补贴兑付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严格核定补贴对象和面积。对于信访案件要及时办结,严格落实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补贴机制,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县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812-3999700,县财政局举报电话:0812-8172746。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督促被查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要强化痕迹管理,建立健全稻谷补贴工作问题台账,对问题实行销号管理,跟踪检查整改情况。

(四)严格按照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五)各乡(镇)要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补贴各项工作,工作完成后将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简报(纸质及电子档)报送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和凭证,建立专门的档案,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附件:米易县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米易县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做好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落实好国家惠民惠农政策,经研究,成立米易县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  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唐文跃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江立虎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  康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  元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尹继桃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张红国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军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路少君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耀平  攀莲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微微  丙谷镇人民政府镇长

官  捷  撒莲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山川  草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斯诺  白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易粮七  得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甘  泉  普威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加林  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昶  麻陇彝族乡党委书记

李云龙  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桂雄  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家林  攀枝花农商银行米易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稻谷补贴日常管理工作。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易县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米府办发〔2023〕2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米易县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三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米易县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2〕154号)精神,结合米易农业生产实际,现制定《米易县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总体目标,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为工作主线,以提高耕地地力为基本要求,坚持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采取秸秆还田、科学施肥用药、推进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等综合措施,切实加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保护和提升耕地地力和质量。

(二)基本原则。坚持兼顾“生产与生态、公平与效率、指向性与操作性”的原则,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对拥有耕地承包权且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的种地农民,按照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补贴。

二、工作机构

成立米易县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农商行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负责项目组织领导及相关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三、补贴相关事宜

(一)资金来源。2023年,我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为1771.7万元,全部为中央直达资金。

(二)补贴范围及对象。补贴范围及对象为全县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归属问题,严格遵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通知》(川农〔2018〕16号)要求执行。

(三)补贴面积核定。“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挂钩,补贴面积的核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针对集体土地、改变用途的耕地等补贴面积的核定,严格遵照川农〔2018〕16号文件要求执行。

(四)补贴标准。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总金额÷补贴总面积。

(五)补贴申报信息核查及申报。请各乡镇在2022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申报名册明细的基础上,再次严格仔细核减因死亡消户、征占后转为矿山、尾矿库、集镇、住房、临时用地的非农用地、撂荒地等不符合补贴政策的面积。各乡(镇)以村为单位,将经核查的补贴申报信息于2023年4月底前通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卡通”阳光审批平台系统进行申报。

(六)兑付方式及截止时间。县财政局将补贴资金划拨到县农业农村局帐户,县农业农村局通过攀枝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进行资金发放,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运行、规范发放。2023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从5月1日开始发放,6月30日截止。

(七)补贴发放失败数据的处理。对攀枝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返回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失败数据,乡(镇)要安排专人通知申报人进行相关处置(留存书面或音像记录),并在15个工作日内进入二次发放环节。申报人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在指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处置且理由正当的,乡(镇)可根据其书面或短信的延期发放补贴申请,报上级同意后作延期发放处置,最多延长11个月。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根据各乡(镇)申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延期发放申请将补贴资金保留至专户等待二次发放,保留期限为12个月(从当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截止日起计),保留期结束仍不能成功发放,视作申报人自愿、主动放弃补贴申领,形成的结余资金将滚动计入下年度的应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县财政不再安排资金进行补贴。

四、工作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负责将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宣传到农户;组织好所辖行政区域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申报信息核查工作。具体以村为基本单位,开展实际补贴面积的登记、汇总、审核及公示。享受补贴的农民或其他种植者必须签名、盖章或按手印确认。补贴面积核查和补贴资金发放实行乡(镇)、村两级公示制,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责任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对补贴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督促各乡(镇)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完成补贴农户的信息核查和申报工作,并及时将补贴资金通过攀枝花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卡中;确认上报2023年全县补贴面积及项目实施总结等。

(三)县财政局。根据县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终审确认的各乡(镇)补贴面积,筹集安排补贴资金,并做好资金监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结合《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工作小组,落实具体措施,开展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相关工作,确保该项工作按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二)抓好政策宣传和公示。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补贴政策改革后的惠农政策,扩大政策效应。严格执行补贴申报信息乡(镇)、村两级公示制,做到“补贴农户公开、补贴政策公开、补贴面积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金额公开”,提高补贴资金发放的透明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各乡(镇)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农民直接受益。做到“四个到户(村)”和“六个不准”,即政策宣传到户、核实登记入户、张榜公示到村、补贴兑付到户;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打折扣,不准截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社(组)代领补贴资金,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各种税费及借款和利息,不准拖延补贴申报时间。

(四)严明工作纪律。各乡(镇)要严格执行政策,严明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凡违规操作和套取、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其情节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各村设置举报箱,凡有群众举报或投诉,均要做备案处理。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812-3999700,0812-8173090。

(五)及时完成项目各阶段工作。各乡(镇)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各项工作,工作完成后将项目总结报送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做好档案整理归档。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注意保管好所有原始资料和凭证,建立专门的档案,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附件:米易县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米易县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认真组织实施好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工作,落实好国家惠民惠农政策,经研究,成立米易县 2023年度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侯  锋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唐文跃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  康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王  元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黄兴亮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  军  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

路少君  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付耀平  攀莲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微微  丙谷镇人民政府镇长

官  捷  撒莲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山川  草场镇人民政府镇长

刘斯诺  白马镇人民政府镇长

易粮七  得石镇人民政府镇长

甘  泉  普威镇人民政府镇长

何加林  白坡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杨  昶  麻陇彝族乡党委书记

李云龙  湾丘彝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贺桂雄  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乡长

张家林  攀枝花农商银行米易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的通知

米府办发〔2023〕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目录

1  总则 5

1.1  编制目的 5

1.2  编制依据 5

1.3  适用范围 5

1.4  工作原则 6

1.5  工作机制 7

1.6  灾害及响应分级 7

1.7  主要任务 7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8

2.1  组织指挥体系 8

2.2  工作职责 10

2.3  专项工作组 19

3  预防和监测预警 23

3.1  预防和预警信息 23

3.2  预防预警行为 25

3.3  预警支持系统 29

4  应急响应 30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2  Ⅰ级应急响应

4.3  Ⅱ级应急响应

4.4  Ⅲ级应急响应

4.5  Ⅳ级应急响应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8  指挥和调度 39

4.9  抢险救灾 39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0

4.12  慰问及派遣工作组

4.13  信息发布 41

4.14  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42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42

5.2  应急装备保障 43

5.3  应急队伍保障 43

5.4  供电保障 43

5.5  交通运输保障 43

5.6  医疗卫生保障 44

5.7  治安保障 44

5.8  物资保障 44

5.9  经费保障 45

5.10 社会动员保障 45

5.11 紧急庇护场所保障 46

5.12  技术保障 46

6  后期处置 47

6.1  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 47

6.2  调查评估 47

6.3  奖励 47

6.4  约谈整改 47

6.5  责任追究 48

7  附则 48

7.1  预案演练 48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48

7.3  名词术语定义 48

7.4  预案解释 49

7.5  实施时间 49

 

附件 1.米易县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图 50

2.米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项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51

3.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图 53

4.米易县干旱灾害分级标准 .......................................54

5.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汇总表..............55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在水旱灾害形成前,通过严密的组织和防范措施,最大努力避免灾害发生,当灾害发生时做到心中有数,临危不乱,科学有序地指挥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和社会加快发展,推进防汛抗旱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有效防范重大水旱灾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取水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攀枝花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江河洪水、渍涝灾害、山洪泥石流灾害、河道雍塞、堰塞湖、干旱灾害、供水危机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水电站垮坝、堤防渠道决口、水闸倒塌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以下原则:

—两个坚持、三个转变。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层级响应、协调联动,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关部门依照本预案确定的任务,尽职尽责、密切协作、快速反应、形成合力、积极应对。

—预防为主、综合施策。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完善防洪抗旱工程体系,突出水旱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预案管理和物资队伍建设,强化监测会商与分析研判,健全预报预警发布机制,针对性开展演练,实现预报、预警、预演、预案的全链条融合。

—科学处置、安全第一。险灾情发生后,坚持科学指挥决策,迅速组织专业队伍,及时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处置过程中要始终将抢险救援人员和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及时转移受威胁人员。

—以专为主、专群结合。加强防汛抗旱专业化队伍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新方法,将科学研判、快速处置、精准管控等要求贯穿“防抗救”各环节,不断提升防汛抗旱专业化水平。加强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增强干部群众辨灾识灾、转移避险、自救互救的意识和实战能力。

1.5  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责任落实“三单一书”、责任督促“两书一函”“四不两直”等工作机制,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跨部门防汛抗旱联动机制;制定工作规则,厘清各有关部门上下层级间、部门间的工作关系,构建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配合紧密的职责体系,形成统一指挥、高效协同、无缝衔接的“防抗救”一体化格局,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快反应、更好效果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1.6  灾害及响应分级

根据预警、汛情、险情、灾情的影响程度、范围和发展趋势,县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一、二、三、四级。

1.7  主要任务

减轻灾害风险,做好灾前预防和准备。

密切监控雨水情、旱情、工情、险灾情,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报预警。

组织开展应急供水、调水,解决农村因旱人畜饮水困难。

组织疏散、转移、解救受威胁人员,及时妥善安置,开展必要的医疗救治。

科学运用各种手段开展险灾情处置,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组织抢救、转移重要物资,管控重大危险源,保护重要民生和军事目标。

加强灾害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  组织体系及职责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防汛抗旱救灾主体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统一科学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全面提升防汛抗旱能力。

2.1  米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1.1 米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县防指)是县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下设的专项指挥部,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

县防指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常务副县长和分管水利的副县长共同担任指挥长,分管水利的副县长负责日常工作,县人武部部长任第一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常务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县气象局局长、武警米易中队中队长以及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任副指挥长。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委目标绩效办、白马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合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综合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林业局、米易生态环境局、县气象局、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武警米易中队、西昌工电段、米易水文测报中心、国网攀枝花米易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攀枝花米易分公司、中国移动攀枝花米易分公司、中国联通攀枝花米易分公司等为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县防指成员。

2.1.1.1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县防办)设在县应急局。采取汛期集中办公,进驻地方为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向阳路53号),办公室人员由水利、应急派人组成,县防办主任由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2.1.1.2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由水利局负责汛期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据险情灾情,由防办统一调动,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

2.1.2 乡(镇)、村(社区)防汛抗旱组织

乡(镇)设防汛抗旱指挥部,由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并明确与防汛抗旱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行政村、城镇社区设防汛抗旱工作小组,由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担任责任人,兼任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在乡(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本区域防汛抗旱工作。

2.1.3  其他防汛抗旱组织

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建涉水工程建设单位、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大中型企业,应组建专门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2.2  工作职责

各乡(镇)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动员社会力量,采取措施加强防汛抗旱工程设施建设,巩固提高防洪能力;做好水旱灾害后的恢复与救济工作,包括灾区的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救灾工作以及所管辖地区的各项水毁工程设施修复工作;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行政区域内遭受洪涝干旱灾害地区的抢险救灾和水毁工程修复。

2.2.1  县防指职责

县防指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应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抗旱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全县防汛抗旱形势,部署水旱灾害防御和应对处置工作并监督执行。

(3)督促指导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建设;完善防汛抗旱体系,提升全县防灾减灾能力;督促指导做好思想、责任、措施落实等汛前准备工作;汛期组织会商研判,加强监测预警。

(4)督促指导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适时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科学调度洪水,及时处置险情、灾情;及时发布重大、特别重大或影响较大的防汛抗旱信息。指导各乡(镇)对未达到响应级别的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开展处置工作。

(5)按照县应急委的安排,负责组织指挥重大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特别重大水旱突发事件发生后,在上级专班工作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6)调动县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及乡镇应急救援力量。

(7)建立完善法规制度、预案体系,加强宣传培训演练,提升群众防灾减灾意识。

(8)完成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2.2  县防指领导职责

总指挥:担任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行政责任人,全面领导、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防汛抗旱工作负总责。

指挥长:协助总指挥组织、指挥、协调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分管应急管理的常务副县长负责防汛抗旱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分管水利的副县长负责县防指日常工作。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一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组织、指挥县、乡镇人武部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并协调驻军、武警部队及时投入重大险情的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营救受困人员。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

常务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负责县防办工作。县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统筹“防”和“治”做好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县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统筹“救”,协同做好“防”和“治”有关工作。完成总指挥安排的其他任务。

副指挥长:协助总指挥、指挥长落实防汛抗旱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工作分工和总指挥、指挥长的安排,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2.2.3  县防办职责

县防办承担县防指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乡(镇),防指(办)认真贯彻国家防总(办),省委、省政府、省防指(办),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办),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情况。负责县防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工作,及时沟通、共享有关信息,向县防指提出重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决策意见。

(1)建立完善防汛抗旱工作机制。

(2)安排部署各乡(镇)、各部门汛前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负责本级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的汇总上报并公示。

(3)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值班值守、会商调度、隐患排查、督导检查工作。

(4)组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订;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综合演练工作;统计、核实、上报和发布洪涝干旱灾情。

(5)统筹防汛抗旱宣传和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发布县委、县政府相关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

(6)传达指挥部指令调动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和其他救援力量。

(7)负责县防指会议组织、文件起草、简报编印、档案管理等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2.2.4  县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县防指成员单位是县防汛抗旱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确保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县人武部:负责协调驻米部队(含预备役部队),组织所属部队和民兵负担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稳定秩序及执行其他防汛抗旱任务;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委宣传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抗旱重大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负责协调做好防汛抗旱网络舆情管控工作,指导相关单位(部门)做好舆情监测、上报、研判、处置等工作,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委目标绩效办:负责组织开展防汛抗旱督查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白马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工业园区内的防汛抢险、演练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发展改革局:负责指导安排重点防汛抗旱建设项目的申报,协助主管部门积极争取将重大防汛和抗旱工程建设纳入上级基建计划。负责政策性粮食(包括食用油)现场应急保供和物资储备保障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粮食及帐篷、棉被等生活类救灾物资供给。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领域防汛抗旱的组织实施工作及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经信科技局:负责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煤、电、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运输的紧急调度,负责督促指导企业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配合指导水电站安全运行,协调县防指防洪调度指令顺利执行;按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能源领域防汛抗旱的组织实施工作及受灾区域和受灾群众生产生活能源保障有关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指导学校防汛减灾工作和校区的防汛安全,组织指导各地有序组织师生安全撤离,必要时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停止校车运营等措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民政局:负责福利院、养老院等的防汛减灾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财政局:负责县级防汛抗旱经费的筹集、拨付和监督管理,及时下拨中央和省级防汛抗旱补助资金;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协调因降雨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防治等工作,做好因降雨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制订完善本系统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城镇建成区排水防涝设施工程建设及排涝设施和设备的应急抢护等工作,组织指导对灾区受灾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应急评估,为灾区群众应急安置房和灾后返迁房的启用安全提供技术指导;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和协调处置职责范围内公路水路抢通保通和应急运输保障等工作,配合公安交警做好道路交通管制;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承担“防”和“治”的职责及工作宣传;负责统筹未启动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时和启动三级、四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指导各乡(镇)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并实施水旱灾害防治规划,督促各乡(镇)开展水旱灾害防御演练;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负责水旱灾害风险普查与区划分级;负责督促指导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全度汛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水利工程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抢护,负责防洪抗旱工程安全和监督管理;负责县防指相关文件起草、简报编印、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三类及以下防汛抗旱相关会议承办,信息报送、发布工作;负责县防办的日常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全县农业旱涝灾情信息,指导全县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农场)系统的防洪安全等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经合商务局:负责灾区主要生活必需品现场监测,保障主要生活必需品现场供应,协调米面油、肉蛋奶、蔬菜、方便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类防汛抗旱救灾物资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供应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文广旅局: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做好A级旅游景区防汛减灾、防汛安全、防汛安全信息提示等工作,视降雨情况协调、督促地方组织A级旅游景区临时关闭;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指导地方开展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办公室;承担“抢”和“救”的职责及工作宣传;负责统筹启动一级、二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后的全县水旱灾害应对处置工作;负责编制修订《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负责洪涝灾区和旱区群众生活救助,督促、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演练;建立灾情报告制度,提交县防指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开展综合监测预警,承担水旱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协助指导各乡(镇)对一般水旱灾害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协助全县水旱灾害防治工作;负责二类及以上防汛抗旱相关会议承办,信息报送、发布工作;负责县防办的相关日常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督促、指导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度汛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事权范围内园林绿化和县城公园人工湖泊防汛抗旱,指导燃气企业做好应对洪涝灾害准备工作,确保燃气设施安全度汛;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米易生态环境局:负责开展汛期水环境应急监测,及时报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情况;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各乡(镇)处置汛期水环境污染突发性事件;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林业旱涝灾情信息、防汛救灾、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林地灾后生态修复,配合做好防汛抢险采伐林木报告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气象局:负责天气气候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抗旱所需的气象信息,组织实施抗旱人工增雨作业;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社会力量,筹措社会资金,配合协助水旱灾害抢险救援;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米易水文测报中心:负责安宁河流域所辖范围内雨水情监测、预报,及时准确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西昌工电段:负责管辖铁路防汛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所辖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抗旱抢险人员以及物资、设备;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国网米易供电公司:负责水电站防汛抗旱电力调度运行、电力设施保障等工作,协助指导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执行防汛调度指令;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中国电信米易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中国移动米易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中国联通米易分公司:负责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保障抢险救灾指挥和重要部门、区域的通信和预警信息发布渠道畅通;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险情灾情,按照县防指安排,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有关工作,承担水旱灾害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武警米易中队:负责组织所属部队执行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运送物资、保护重要目标安全、协同公安机关维护灾区社会秩序及其他重大防汛抗旱任务;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防灾减灾救灾任务。

2.3  专项工作组

发生或预判将发生重大及以上水旱灾害时,县防指根据应急响应等级,设立专项工作组(见附件2)。专项工作组数量、成员单位和职责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牵头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负责协调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内成员单位要加强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形成应对合力。

(1)综合协调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指示,传达执行国家防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指示、部署,做好防汛抗旱综合协调工作。汇总报送灾险情动态和应急工作进展情况等。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

成员单位:人武部、武警米易中队、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红十字会、县消防救援大队及县综合救援大队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指导救援救助受灾群众,统筹各有关力量实施抢险救援救灾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3)技术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气象局、米易水文测报中心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气象、水文、地质、测绘等信息保障。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灾情及次生衍生灾害发展态势,及时组织会商研判,为应急抢险救援提供决策咨询。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4)通信电力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国网四川米易供电分公司。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中国电信攀枝花米易分公司、中国移动攀枝花米易分公司、中国联通攀枝花米易分公司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通信、电力等保障工作;组织抢修供电、供气、通信等设施。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5)交通保障组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西昌工电段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实施必要的交通疏导和管制,维护交通秩序;协调组织优先运送伤员和抢险救援救灾人员、物资、设备。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6)灾情评估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水旱灾害事件灾情统计、核查和灾害损失评估、灾害调查评估。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7)群众安置组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

成员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经合商务局、县文广旅局、县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受灾群众(游客)转移安置和基本生活保障。对安置场所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及时组织调拨救灾款物,视情开展救灾捐赠;做好受灾人员家属抚慰和因灾遇难人员遗体处置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8)医疗救治组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县红十字会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医疗救(援)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医疗物资的组织调度,做好救援人员的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洪灾及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后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它任务。

(9)社会治安组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成员单位:武警米易中队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负责灾区社会治安维稳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类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置群体事件;做好灾区重要目标安全保卫工作。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10)宣传报道组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文广旅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等有关单位。

工作职责:统筹新闻报道工作。指导做好现场发布会和新闻媒体服务管理;组织开展舆情监测研判,加强舆情管控。完成县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11)其他工作组

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和工作职责等根据需要调整设置。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和预警信息

3.1.1  气象水文信息

县气象局、水情监测点,按照气象预报标准和水文预报标准的国家规范向县防指及时报告。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联合监测、会商和预报,尽可能延长预见期,对重大气象、水文灾害做出评估,及时报米易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1.2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江河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工程现场管理监督人员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发生洪水地区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向县防指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重要堤防等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半小时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上报至县防指。

(2)当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乡(镇)人民政府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县防指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于防指部门加强指导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1)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水库现场管理人员应对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等关键部位重点监测,并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半小时内上报县防指,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县防指。

(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水库现场管理者应在第一时间按照防汛预案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1.3  洪涝、干旱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

干旱灾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掌握水、雨、汛情变化、辖区内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城乡供水情况,乡(镇)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洪涝、干旱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半小时内电话上报,1小时内书面上报至县防指,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核实后及时上报,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全县各级防汛抗旱组织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山洪易发重点区域的监测及预警措施,加强专业防汛抗旱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进行水源工程建设、水毁工程修复、病险水利工程设施除险加固、汛期施工水利工程应急加固等工程建设,力争做到工程安全度汛。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全县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对主要江河重点险工段,还要制定专门的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资,合理配置,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建立完善防汛抗旱专用网络系统,确保防汛抗旱信息畅通。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8.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县防办负责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对影响防洪安全的项目进行监管。

3.2.2  江河洪水预警

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预警。由县防办、县防指有关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将重要天气消息传达有关部门完成预警。

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尚在保证水位以下时,由县防办、米易水文测报中心,县气象局24小时监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到岗,会商分析气象、水情趋势,向上级部门汇报,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

3.超保证水位洪水预警。县防办及时向县防指领导汇报,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与水文、气象部门协商,进行汛情分析。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长、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向上级部门汇报,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

4.超标准洪水预警。洪水位超过防护对象的设防标准的洪水为超标准洪水。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县防办随时向县防指领导汇报,县防办、米易水文测报中心、县气象局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各部门会商,分析汛情、险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长、部门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向上级部门汇报,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相关地区发布预警。

3.2.3  城市洪水预警

1.城市外洪预警。城市外洪是指对城市防洪形成威胁的江河洪水水情。住建等部门要服从同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严格按照江河洪水预警标准执行。

2.城市内涝预警。由县住建局根据城市排涝设施状况和城市排涝能力,以及规划区内城市周边山溪、渠塘洪水汇流等综合状况,会同水利、气象部门制定城市内涝标准等级。由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内涝的预警预报,并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2.4  突发性洪水预警

突发性洪水指由于防洪工程失事形成的洪水灾害,以及由于降雨诱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山洪灾害。这类灾害特点是事前无明显征兆,或虽有征兆但爆发时间短,成灾迅猛,难以控制,危害后果往往比较严重。

1.水库洪水预警。由水库管理单位编制洪水调度方案,及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洪水情况,当水库洪水位达至危险(校核)水位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预警。

2.堤防护岸工程失事预警。当堤防工程发生崩塌、决口,危及堤防工程安全,可能导致工程失事时,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相关地区发出预警,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3.山洪灾害预警。凡可能遭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水利、自然资源规划和林业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及时发布预报警报。凡有山洪灾害的地方,应由县水利局组织水文、气象、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山洪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山洪灾害区域内,每个乡镇、村、组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以便及时组织抗灾救灾。

3.2.5  干旱灾害预警

1.农业干旱

以农作物正常生长期间,连续无有效降雨日数确定。

川西南山地的干旱程度划分标准如表3.2.5_1所示。

表3.2.5_1  川西北高原和川西南山地降水量距平百分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

类型

出现时段

降水量距平百分率(%)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特大()干旱

春旱

3-4

-10- -19

-20- -39

-40- -59

-60

夏旱

5-6

-10- -29

-30- -49

-50- -69

-70

伏旱

 

7-8

-10- -29

-30- -49

-50- -69

-70

秋旱

9-11

-10- -19

-20- -39

-40- -59

-60

冬干

12-次年2

-10- -29

-30- -49

-50- -69

-70

 

2.城市干旱

城市干旱划分为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三级。城市干旱评价主要指标为缺水率,参考指标有水库蓄水量(河道来水量)距平值和地下水埋深下降值。主要指标缺水率是不考虑城市干旱时期采取节水抗旱措施,进行不同时段供需平衡所得的缺水程度。城市直接从河道取水时采用河道来水量距平值评定缺水程度及干旱指标;评定城市干旱等级的指标不仅适用于城市,也可在工矿区、生活区应用。具体等级指标如表3.2.5_2、表3.2.5_3所示。

表3.2.5_2  河道来水量距平百分率与干旱等级

市(州)

季节

轻度()

干旱

中度()

干旱

严重()

干旱

特大()

干旱

攀枝花、凉山

冬干(12-2)

-5- -10

-11- -20

-21- -30

-30

春旱(3-4)

-10- -20

-21- -30

-31- -40

-40

夏旱(5-6)

-10- -20

-21- -35

-36- -50

-50

伏旱(7-8)

-10- -20

-21- -30

-31- -40

-40

 

表3.2.5_3 城市缺水率与干旱等级

干旱等级

轻度()干旱

中度()干旱

严重()干旱

缺水率(%)

510

1020

20

 

3.干旱等级评估

全县旱:某一类型的干旱受旱乡(镇)个数占该类型干旱全县乡(镇)的个数的50%以上,即为全县旱。

单乡(镇)旱:某一类型的干旱受旱面积占一个乡(镇)境内耕地面积的50%以上,即为单乡(镇)旱。这是以乡(镇)为单位分析旱情的等级指标。多个单乡(镇)旱,可以构成全县旱。

局部旱:某一类型的干旱受旱面积占一个乡(镇)境内耕地面积的50%以下,即为局部旱。

3.3  预警支持系统

3.3.1  洪水、干旱风险图

1.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绘制本地区的城市风险图、蓄滞洪区洪水风险图、流域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和干旱风险图。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洪水风险图由省防指组织制定。

2.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3.3.2  防御江河洪水预案

1.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江河洪水预案,主动应对江河洪水。

2.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变化情况,修订和完善防洪调度方案。

3.各类防御江河洪水预案和防洪调度方案,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凡经县人民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有关乡(镇)应坚决贯彻执行。

3.3.3  抗旱预案

1.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2.各类抗旱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乡(镇)应贯彻执行。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  按全县洪涝、干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级。县防汛指挥部、全县各乡(镇)、防指各相关单位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根据出现的洪涝、干旱灾害情况分级响应。

4.1.2  县政府和县防指负责影响全县防汛抗旱安全的水利、防洪工程调度,必要时,视其情况由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直接调度。县防指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  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由县人民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抗灾、救灾、减灾工作,并将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1.4  发生跨区域水旱灾害时,或突发事件影响邻近行政区域的,区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4.1.5  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水陆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救和处置,防止灾害蔓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台连续2天发布红色预警。

2.某个流域出现超标准特大洪水;

3.多个流域同时发生超保证水位大洪水;

4.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

5.中型水库、重点小型水库垮坝失事;

6.发生全县旱;

4.2.2  Ⅰ级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县防指成员参加,作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县政府、上级人民政府、上级防汛指挥部。按照有关规定派出工作组对一线进行慰问和指导。县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发展变化,水文、气象有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工作,县防汛指挥机构做好重点工程调度,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定期在县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措施。县财政局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县防办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县交通运输局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保障;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县卫生健康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县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有关工作。

2.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启动Ⅰ级响应,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由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主要领导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或驻点具体帮助重灾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指。相关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台发布红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橙色预警。

2.县内一个流域发生超保证水位大洪水;

3.一般河段及大江大河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

4.数乡(镇)发生严重洪涝灾害;

5.一般小型水库、重点小(二)型水库垮坝;

6.发生局部旱

4.3.2  Ⅱ级响应行动

1.县防指指挥长主持会商,防指相关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县政府、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县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发展变化,水文、气象有关部门会商分析,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工作,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不定期在县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发展和改革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县卫生健康局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队,县防指其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作好有关工作。

2.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情况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期,行使权力。同时,加强值班,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强化巡查,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受灾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指。相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台发布橙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黄色预警。

2.数乡(镇)同时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3.一乡(镇)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

4.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重大险情;

5.中型、重点小(一)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非重点小(一)型水库、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

6.发生单乡(镇)旱。

4.4.2  Ⅲ级响应行动

1.县防指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汛指挥机构。县防指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发展变化,派出专家组赴一线加强技术指导。

2.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抗旱减灾,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指。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县电视台发布汛(旱)情通报;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时救助灾民;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相关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成员单位按职责开展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暴雨预警:县气象台发布黄色预警或连续2天发布蓝色预警。

2.数乡(镇)同时发生警戒水位以下洪水;

3.一乡(镇)发生超警戒水位洪水;

4.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出现险情;

5.一般小(一)型水库、重点小(二)型水库出现险情;

6.发生局部旱。

4.5.2  Ⅳ级响应行动

1.县防办负责人主持会商,作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工作指导,将情况上报上级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指。

2.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负责同志主持会商,具体安排防汛抗旱工作;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抗旱减灾,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到一线具体帮助防汛抗旱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指。

4.6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4.6.1  江河洪水响应

1.警戒水位以下常年洪水响应。由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

2.警戒水位至保证水位洪水响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到岗,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密切与水文、气象部门联系,分析当前汛情趋势,实时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重要汛情信息。巡堤责任单位加强巡堤检查,防御重点是江河险工段,及时发现险情隐患,消除隐患,确保堤防安全。同时,及时反馈信息,抢险队伍随时做好抢险准备。

3.超保证洪水响应。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指挥长上岗到位,及时掌握汛情,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时汇报。堤防责任单位24小时巡堤,做好重要险工段防汛物资调运和抢险队伍集结待命,一旦出险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派专人密切观察水势变化,通知沿江乡(镇)组织好低洼地带、低矮岸边群众转移和救生准备,重点堤防抢险队伍上堤防守。

4.超标准洪水响应。县防汛指挥部领导上岗到位,随时掌握汛情,向县政府、市防指实时汇报。有关责任单位立即投入抗洪抢险,派专人密切观察水势变化,可能淹没区内立即组织群众转移并做好救生工作。

4.6.2  城市洪水。

1.城市外洪响应。严格按照江河洪水响应程序执行。

2.城市内涝响应。区域内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及各成员上岗到位,由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县综合执法局通知城区排涝(污)站开启,由乡(镇)通知易涝地区各单位、居民做好防涝准备,转移人员物资。公安部门负责城市交通指挥和疏导,电力部门保证安全供电,电信部门确保重点通信畅通,米易森林消防大队、米易消防救援大队组成机动排涝队伍,必要时请武警、民兵支援。

4.6.3  突发性洪水

1.水库洪水响应。水库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水库防汛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应立即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紧急会议,根据工程险情确定是否启动水库防汛应急预案,一旦确定启动,由指挥长签发应急预案指令,召集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水库工程所在地乡(镇)和相关部门,下达防汛抢险具体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要求,各成员单位协作执行。必要时通知下游相关地方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和工程所在地上一级防汛指挥机构。

2.堤防工程失事响应。组织淹没区人员转移,采取工程措施处置失事堤段,调动抢险物资、人员,采取一切办法,确保重要城镇、工矿区、重要交通干线、军事设施安全。

4.6.4  干旱灾害

县防汛抗旱指挥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全县、局部2个干旱等级,制定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全县旱

(1)县防指随时掌握旱灾情况及发展趋势,分析旱情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时通报旱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2)召集县防指成员单位进行抗旱工作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加强各有关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

(3)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4)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

(5)落实地方行政首长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6)根据需要起动应急水源、应急限水、应急送水等;

(7)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8)加强旱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局部旱

(1)县防指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2)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3)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7  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  汛、旱、工、险、灾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4.7.2  防汛抗旱信息的报送和处理遵循以下原则:

1.重要信息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一般信息按分级管理权限,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因险、灾情较重,本级难以处理的,经本级防指负责人审批后,向上级防指报告。

3.县防办接到重大、特别重大的汛、旱、工、险、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县政府、市防指,并及时续报。

4.7.3  凡经本级或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8  指挥和调度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是防汛抗旱的调度指挥机关,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根据预案组织防汛抢险或抗旱减灾。发生重大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派出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4.9  抢险救灾

对发生水旱灾害和工程出险的抢险救灾工作,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减少损失。县武警察米易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是抢险救灾的骨干力量。同时,抢险救灾应采用专业队伍和群众参与的方式,按事先制定的抢险预案实施。

4.10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  安全防护

1.政府和防指高度重视应急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做出决定,其进入和撤出现场应遵守相应的安全规则。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并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0.2  医疗救护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当地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分队,紧急救护受伤人员。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现场成立紧急救护所。

4.11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1.1  出现水旱灾害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根据事件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同时,上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11.2  必要时可通过当地人民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投入抗洪抢险。

4.12  慰问及派遣工作组

4.12.1  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县委书记和县长共同派工作组赴灾区慰问、指导工作。

1.受灾范围为全县2/3以上(镇);

2.一次性死亡(含失踪)人数在3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或局部地区集中遭受毁灭性灾害损失达500万元以上;

4.12.2  一次性灾害损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委或县政府委托有关部门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协助工作。

1.受灾范围为全县1/2以上(镇);

2.一次性死亡(含失踪)人数在1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1500万元以上,或局部地区集中遭受毁灭性灾害损失达300万元以上;

4.12.3  少数民族地区、较敏感地区受灾,标准可适当降低。

4.12.4  达不到上述情况的,由县防指或其它有关部门视情况向灾区派工作组赴灾区协助指导工作。

4.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可参照上述原则规定,确定相关标准,予以实施。

4.13  信息发布

4.13.1  防汛抗旱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4.13.2  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信息等,由县防指统一审核,按《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县防办会同县应急局审核和发布。

4.13.3  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14  应急结束

4.14.1  当水旱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紧急防汛期或抗旱期结束。

4.14.2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征用的物资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有关规定应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它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紧急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地方人民政府对取土后的土地组织复垦,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种。

4.14.3  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

4.14.4  防汛抗旱应急中形成的临时设施,予以清除或经专家论证后加固、改建,对临时改建的供水系统,应加固或恢复。

5  应急保障

各级防指要从人员、物资、技术等方面着力提高应对水旱灾害的应急保障能力。

5.1  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管理部门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和指导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保障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气象、水利、应急等重要机构的通信网络畅通,利用公用通信网发布应急预警短信。

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新媒体和各种通讯方式以及人民防空警报系统发布预警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5.2  应急装备保障

各级防指应储备满足抢险所需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

5.3  应急队伍保障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防汛抢险机动队伍建设,引进先进技术和装备,确保防洪抢险需要;各重点防洪地区要组建相应应急抢险专业队伍;公安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是抗灾抢险的重要力量,随时投入防洪抢险。

调配防洪机动抢险队伍程序:一是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洪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动。二是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洪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指挥部批准。三是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部管理的防洪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协商调动。

5.4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保障,做好损毁的国网资产内输变设施的施工恢复。

5.5  交通运输保障

针对可能发生的洪水灾害,县、乡政府制定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的处置方案, 对防洪抢险人员、防洪救灾物资运输给予优先通行;县交通运输局应对各类运输工具的数量、车型进行统计并建立动态资料,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交通设施装备进行防汛抗灾救灾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制定交通管制方案;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运输保障方案。

5.6  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分队赴灾区巡医问诊,指导灾区开展防疫消毒、伤病员救治工作,开展灾区食品卫生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5.7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武警部队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8  物资保障

县、乡防汛抗旱部门机构、各工程管理单位按规定储备防汛抗旱物资。

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国家防汛物资储备有关规定,在重点部位规划、建设县级防汛抢险物资储备仓库,并按国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进行储备。

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本辖区防汛机构的防汛储备物资,后调用县防汛储备物资;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储备物资。

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急需的防汛抢险物资。

必要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请防汛抢险物资的援助。

防汛物资实行有偿使用制度,事后归还相同物资,或以相应资金抵偿。

5.9  经费保障

为确保防汛抢险应急需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实行分级负担。县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拨出一定数额的特大防汛应急经费,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更新防汛抢险救援装备、抢险救灾队伍补贴、征用物资补偿等,确保防汛抗灾救灾所需。

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日常工作、综合或专项演练和教育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确保专款专用。

当启动应急响应时,县财政根据响应等级并按照有关规程落实相应资金用于响应行动。

县、乡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对防汛抗灾救灾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监管和审计。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5.10 社会动员保障

防汛抢险是社会公益性事业,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

县、乡防汛抗旱机构应该根据灾害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灾救灾。

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洪灾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灾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县、乡人民政府应加强防汛抗灾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灾工作,在防汛抗灾的关键时刻,县、乡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5.11紧急庇护场所保障

乡镇、部门要做好洪灾临时应急庇护场所的选址、设置和管理工作,以便妥善安置灾民或需临时接受庇护的群众。临时庇护场所可设在救助站、敬老院、机关、学校等公共设施内,但必须符合选址合理、布点科学及建筑安全的条件,能满足紧急撤离、就近疏散、避开危险的要求,同时具备供水、供电、住宿等生活保障基本设施。庇护场所应当设置明显标志,并广泛对社会进行宣传,确保群众周知。

5.12 技术保障

建设县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县与各乡镇防汛指挥机构之间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建设覆盖全县的水、雨情自动采集系统。完善洪水预报系统,提高预报精确度,延长有效预见期。建立防汛抗灾应急处置专家库。有防汛任务的防指成员单位成立防汛抗灾专家组,为防汛抗灾工作提供技术研判和评估决策的建议。紧急状态和必要时,参与现场抗灾抢险工作。

6  后期处置

6.1  物资补充和工程修复

针对当年产生的防汛抗旱抢险物资消耗,各级防指应分级筹措、及时补充防汛抗旱抢险物资。

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组织突击施工,尽快修复。

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等基础设施,有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尽快组织修复,投入正常运用。

6.2  调查评估

县、乡(镇)防指应组织对造成较大损失或典型性的水旱灾害事件进行调查评估,复盘分析防范应对处置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必要时,县防指直接开展调查评估。

各级防指应实行防汛抗旱工作年度评估制度,着重对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定量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分析原因,提出改进完善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6.3  奖励

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奖励。

6.4  约谈整改

对于防汛抗旱工作不力的地区,上级防指及时予以提醒,必要时约谈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与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并督促整改到位。

6.5  责任追究

对防汛抗旱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发现隐患不作为、处置不得力、敷衍塞责等失职渎职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纪律严肃追究部门监管责任、管理主体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依法予以处理。

7  附则

7.1  预案演练

各级防指及有关单位应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每2年至少组织一次各方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安全高效的应急演练,主要负责人应视情参加。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预案实施后,县防指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学习、宣传和培训,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强化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衔接,按照“下级预案服从上级预案,专项、部门预案服从总体预案,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做好预案修编工作。

7.3  名词术语定义

主要江河:雅砻江、安宁河。

三个避让:主动避让,提前避让,预防避让。

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发生强降雨时要紧急撤离,接到暴雨蓝色及以上预警或预警信号要立即组织高风险区域群众紧急撤离,出现险情征兆或对险情不能准确研判时要紧急撤离。

三单一书:领导干部责任清单、部门职责清单、隐患风险清单和一项承诺书。

两书一函:约谈通知书、整改通知书和提醒敦促函。

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7.4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米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7.5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米易县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图

2.米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项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3.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图

4.米易县干旱灾害分级标准

5.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汇总表

 

附件1

米易县防汛抗旱组织指挥体系图

 

附件2

米易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项工作组构成及职责

 

附件3

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响应流程图

 

附件4

米易县干旱灾害分级标准

干旱灾害按灾情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灾害四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确定为相应级别的干旱灾害。

单位:万亩、万人

干旱

类型

时段

特别重大

重大

较大

一般

作物受旱面积(I

因旱饮水困难人数(N

作物受旱面积(I

因旱饮水困难人数(N

作物受旱面积(I

因旱饮水困难人数(N

作物受旱面积(I

因旱饮水困难人数(N

冬干

1121—228

I>40

 

N10.2

25.540

 

7≤10.2

10.5≤25

3.5≤20

I10

N<3.4

春旱

31—55

夏旱

426—75

伏旱

626—910

城市

干旱

 

连续15天城市供水率≤75%

75%<连续15天城市供水率≤85%

85%<连续15天城市供水率≤90%

90%<连续15天城市供水率≤95%

 

说明:1.作物受旱面积:指在田作物受旱面积。受旱期间能保证灌溉的面积,不列入统计范围。2.因旱饮水困难人数:指由于干旱导致基本生活用水量低于35升/(人·天),且持续15天以上的人口数。

 

附件5

米易县防汛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汇总表

人事任免

 

米易县人民政府

关于严明发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米府发〔2023〕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经2023年5月19日县人民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研究,

决定:

严明发同志任米易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兼);

彭  军同志任米易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其林同志任米易县公安局副局长;

沙万生同志任米易县审计局副局长;

肖育飞同志任米易县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丽霞同志任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谢金权同志米易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冯  越同志米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一年)职务;

路少君同志米易县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黎建苹同志米易县审计局副局长(挂职一年)职务;

肖育飞同志米易县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中心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米易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

 

 

公报下载:2023年第5期(总第41期).pdf

 

 

 

 

 

 

 

审核: 李恒   责任编辑: 沈治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