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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充实城市监察队伍,经县政府第25次常务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城市监察协管员10名,其中男性4名,女性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爱岗敬业精神,愿意从事城市管理监察工作;米易县户籍,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男性青年,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女性青年,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身高160cm以上。
二、招考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体检聘用
三、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676元/月,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800元/月,连续两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月增资40元;聘用期内保险和福利待遇依法办理。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时。
(二)报名地点:米易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府城路89号县规划建设局办公楼四楼)。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还需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费用。报名时需交纳考务费、资料费100元,进入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由考生自负。
五、其它
详情见招考简章或到报名处咨询。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8175457。
二00八年十一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