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2025年省级烟草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持建设内容等相关情况公示
来源:米易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3-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按照《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烟草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攀财资建〔2025〕44号),下达米易县2025年省级烟草发展专项资金25.192万元,现将米易县2025年省级烟草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补助标准等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高隆村“金叶”观察单元建设项目
20万元专项用于在米易高隆观察单元推广“烤烟+N”协同发展模式,配套修建蓄水池2口(建设规格不低于200立方米/口)、铺管覆膜一体机19台、起垄施肥一体机2台,实现减工降本、提质增效目标。由新山傈僳族乡人民政府牵头,以新山傈僳族乡高隆村村民委员会为项目业主,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9部门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实施意见》(川发改农经〔2021〕43号)的有关规定实施,项目建成的固定资产由高隆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管护和使用。
二、数字终端转型发展和国产雪茄烟销售激励项目
(一)激励数字终端客户117户,激励资金2.68万元。以2024年度数字门店运行达标月度数为依据,对月度达标次数≥5次的客户设置1档-3档,进行分档现金激励,违规经营户、行业近亲属客户和歇业(注销)客户等不得给予激励补助。其中,月度达标5-8次(含)为1档,补助标准为100元/户;月度达标9-10次(含)为2档,补助标准为320元/户;月度达标11-12次(含)为3档,补助标准为400元/户。
(二)激励订购国产中高端雪茄烟销售客户346户,激励资金2.512万元。按照“适当激励、公平普惠”原则,根据全县零售客户2024年1月—2025年5月期间国产中高端雪茄烟订购金额情况,划分为9类进行激励,违规经营户、行业近亲属客户和歇业(注销)客户不得给予激励补助。具体激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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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购金额区间 |
激励标准 (元/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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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上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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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9999元 |
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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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4999元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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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2999元 |
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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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999元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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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999元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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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799元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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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499元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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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不含)以下 |
21 |
监督举报电话:0812-3999861
意见收集人:赵 易
米易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