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易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米易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米易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5-08-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为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现对米易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公开遴选,兹邀请符合遴选要求的服务主体参加遴选。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米易县2025年中央财政项目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资金来源: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
(三)项目资金:19万元
(四)实施地点:丙谷镇
(五)项目内容:开展水稻玉米的耕收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其中:水稻机耕1320亩、机收1300亩,玉米机耕2000亩。
(六)费用标准:机耕服务价格130元/亩,财政补贴34元/亩;机收260元/亩,财政补助59.33元/亩。
二、遴选需求:
根据《米易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为确保完成项目内容,现公开遴选米易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
本次遴选实施主体根据《米易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说明如下:
1.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
2.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3.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4.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各遴选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参加遴选报名。
三、遴选主体的资格条件:
各遴选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参加遴选报名。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遴选申请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③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注:①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23或2024年度遴选申请人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遴选申请人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6.参加本次遴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20日至2025年8月26日,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下同)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网上获取响应文件时,经办人通过邮箱(6387871@qq.com)提交以下资料:①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②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单位介绍信(盖章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明(盖章扫描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盖章扫描件)。
3.资格审查:遴选申请人网络报名时需提供本章“二、遴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应满足的资格条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扫描件)供审核,若资格证明文件审核不通过,则遴选申请人不能参与遴选。
五、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及遴选时间:2025年9月2日10:00(北京时间)。
响应性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性文件不予接收。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性文件。
六、遴选地点:米易县农业农村局1002会议室
七、遴选结果将在米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公示。
八、联系方式
遴选人:米易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米易县攀莲镇同和路12号
邮编:617200
联系人:杨国丽 联系电话:13320720765
附件1: 米易县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遴选文件.pdf
附件2: 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docx
米易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