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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助力“十大行动” 推进城市文明建设

来源:县发展改革局     发布时间:2021-08-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营造优良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十大行动”和创建文明城市重点工作。

  大力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在米易县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体系建设专栏”,按时将各成员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及其他信用信息,依法在专栏上公示。

  完善信用惩戒制度。根据相关部门报送联合惩戒目录清单,统一制定惩戒机制,印发《米易县联合惩戒实施细则》,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提高联合奖惩工作成效。

  连通信用平台,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栏”设置“信用修复” 链接,失信主体依法依规通过网站修复渠道链接正式提请修复申请,通过提交修复材料、做出守信承诺等一系列信用修复方式来开展信用修复,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并进行信用修复。

  2021年以来,米易县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48人次,曝光“老赖”20人次,拘留被执行人2人,罚款1人;通过上述强制措施,15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履行金额 450余万元;通过信用修复机制得到信用修复共12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