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政民互动常见问题知识库 > 热点问题问答
林地占用申请
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12-26 来源:米易县林业局

  (一)建设项目符合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关于核准或备案等的有关规定。(二)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以及国家、省、县各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有关要求。(三)由市(州)林业主管部门审批:跨县级行政界限的建设项目;需临时占用II级保护林地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公益林地的建设项目;需临时占用天然起源有林地面积1公顷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其他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的建设项目。其余由县级(含扩权县)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依据:1、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 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国发〔2016〕72号 第一条 规范性文件 2、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 川府函〔2013〕191号 第一条 规范性文件 3、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的批复 川府函〔2013〕191号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 4、四川省林业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的通知 川林发〔2017〕65号 三、严格按规定审批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和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 规范性文件 5、《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 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 第四条 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