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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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办理审批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米易县文广旅局

  

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其他有效证明。

   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