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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营业性演出办理审批需要提交那些材料?

发布时间:2025-07-04 来源:米易县文广旅局
依法登记的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和从事的艺术类型;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演出器材设备书面声明。 前款第四项所称演员的艺术表演能力证明,可以是下列文件之一: (一)中专以上学校文艺表演类专业毕业证书; (二)职称证书; (三)其他有效证明。 依法登记的演出经纪机构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应当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四)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 |
依据:《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