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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政策

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门诊特殊疾病报销政策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7-03 来源:米易县医疗保障局
患有一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参保人员,可选择一个病种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取得补助资格后,其在备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该病种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住院有关政策规定报销。患有二类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的参保人员,最多可选择两个病种申请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补助,取得补助资格后,其在备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该病种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 70%报销,一个统筹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 800 元。患有“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人员门诊用药,纳入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按50%报销,一个统筹年度内高血压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糖尿病300元。
依据:攀枝花市医疗保障局、攀枝花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攀医保〔2022〕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