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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第一名放弃中标,采购人能不能重新确认第二名作为中标人?

发布时间:2025-07-02 来源: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对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供应商,采购人应当及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依法依规对有关供应商予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