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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信息采集

哪些人员需要进行会计信息采集?

发布时间:2025-07-02 来源:米易县财政局
(一)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从事会计工作具体包括:
1.出纳;
2.稽核;
3.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会计监督;
8.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在管理会计、会计信息化等岗位工作的,应选择销9项其他会计工作,
(二)不从事第(一)项所列具体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和正高级)的人员。
(三)暂未工作但拟报名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四)暂未工作但具有博士学位拟报名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五)不符合(一)至(四)项采集范图,但通过全国经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市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以报名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
依据:ausm.mof.gov.cn/ind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