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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安全

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及后续流程

发布时间:2025-07-02 来源:米易县应急管理局
一、申报前必备条件
1.持有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完成安全设施“三同时”验收。
2.建立覆盖全员的安全责任制,制定14项核心安全管理制度(含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地下矿山≥5%在岗人数,露天≥3%)。
二、标准化创建流程
1.开展自评与申报
2.准备申报材料:标准化自评报告及评分表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近3年安全事故情况说明,整改项闭环证明材料
三、开展评审定级
四、后续管理要求
1.证书与有效期
证书效力:全国通用(三级及以上)
有效期:3年(自发证之日起计算)
(二)运行维护
月度 开展专项隐患排查并录入系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1条 |
季度 组织标准化体系运行效果评估 | AQ/T 2050.5-2016 |
年度 完成全面自评并提交年度报告 | 未报告将暂停证书 |
(三)期满复评
提前3个月申请复评
复评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证书自动失效
所有流程均需通过“国家矿山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同步报备,未接入系统的矿山不得参评标准化定级。
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 33000-2016)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T 205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