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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
怎样办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
发布时间:2025-07-02 来源:米易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及新购置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时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1)提前报废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补贴:①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重型营运货车;②持有公安机关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和具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及车辆注销前,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2)报废并更新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①报废车辆应当符合前述(1)中报废车辆要求;②新购置车辆应当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并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其中,新能源车辆应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③新购置车辆与报废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一致。(3)新购置货车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所有人可以申请资金:新购置车辆应当为注册登记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须符合《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 29912)相关要求,并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道路运输证》。申报入口:申请人登录“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官方微信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两新补贴申报”进行申请。(注:报废货车《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日期、新购置货车《机动车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和《道路运输证》发放日期均应在政策实施期内)。

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办运〔2025〕12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川交函〔2025〕2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