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米易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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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
哪些儿童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
发布时间:2025-06-30 来源:米易县民政局

  具有攀枝花市户籍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向儿童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如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 1),并提交以下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的相关材料: 

  1.属重残的,提供残联颁发的第二代《残疾人证》。 

  2.属重病的,提供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门诊诊断证明及病历或出院证明及住院病历。重病是指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各类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裂症;糖尿病(合并心、脑、肾及神经系统慢性病变);脑卒中后遗症(脑出血、脑栓塞、脑血栓引起);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肺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高血压病(合并有心、脑、肾损害);冠心病(合并心肌梗塞、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 

  心脏扩大);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合并肺心病、呼吸衰竭);甲亢(浸润性突眼、严重心律不齐、心脏扩大、心力衰竭);血友病。 

  3.属服刑的,提供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4.属被强制戒毒的,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安或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5.属死亡的,提供《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6.属失踪的,提供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民事判决书。 

  7.属失联的,提供当地公安机关查寻无果的信息材料或《不立案决定书》。

依据:攀枝花市民政局等十二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办法(攀民政〔2019〕158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