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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检疫证书

省内林业植物检疫证书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6-30 来源:米易县林业局
在我省范围内跨县级行政区划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提出申请;
申请调运不实施检疫的人造板(刨花板类、纤维板类、胶合板类和饰面人造板类)的,在2018年10月31日前可不提供检疫合格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之前,都必须经检疫未发现植物检疫对象的;
申请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可以凭有效期内的《产地检疫合格证》或中转《植物检疫证书》(省内)原证提出换证申请;
申请省内跨县调运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的,凭检疫合格相关材料(现场检疫合格材料、实验室检验合格材料、除害处理合格材料的其中1种)提出申请;
申请从无检疫对象发生的县调出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可依据当地疫情普查资料,经查核后确定不带植物检疫对象的,可不提供检疫合格相关材料提出申请;
从国外进口的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再次调运的,存放时间在一个月内的可以凭原检疫单证提出申请;存放时间虽未超过一个月,但存放地疫情比较严重、可能染疫的,应实施检疫,合格后提出申请;
属二次或因中转调运的,存放时间在一个月内的可以凭有效《植物检疫证书》原检疫单证提出申请;存放时间虽未超过一个月,但存放地疫情比较严重、可能染疫的,应实施检疫,合格后提出申请。
依据:1 .四川省植物检疫条例 地方性法规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二条
2 .植物检疫条例 行政法规 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
3 .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 部门规章 第十四条、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