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米易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清单(115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3-23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印发<米易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清单(115项)>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按照省、市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动态调整工作的要求。
制定依据:《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一批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川编办函〔2021〕266号)。
制定过程: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委编办梳理了《米易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事项调整目录(9项)》,并发文要求各乡镇对调整目录中涉及到的法定行政权力事项予以认领。11个乡镇对调整目录中的9项法定行政权力事项全部认领,在征求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意见,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最终形成《米易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清单(115项)》。
文件主要内容:《米易县乡镇法定行政权力清单(115项)》中下放至乡镇的115项法定行政权力事项,是在《米易县乡镇行政权力清单(150 项)》(其中法定行政权力事项为117项)的基础上,调整并重新排序形成。此次对原117项法定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共取消5项(其中,行政检查1项,其他行政权力4项),变更1项(其他行政权力),新增3项(其中,行政检查2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同时,还明确了权力名称、事项设定依据和权力主体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