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米易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来源: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政策解读:《米易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保障水平与我县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坚持对在岗乡村医生和离岗老年乡村医生保障政策分类处理;坚持养老保障以政府引导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坚持补助发放公平、公正、公开;坚持谁发证、谁管理,谁证明、谁负责。

  二、补助范围

  (一)基本条件。

  纳入本次养老补助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2个条件:

  1.全县所有经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注册,在米易县所辖村承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乡村医生。

  2.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发证,在米易县辖区内从事乡村医生服务工作的乡村医生。

  (二)具体对象。

  1.养老保险缴费补助对象:目前仍在村卫生室工作,未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乡村医生。

  2.生活补助对象: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离岗村医,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村医岗位需退出岗位的乡村医生。

政策原文:《米易县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机制实施方案》

 

审核: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米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